关于粤闽京沪部分法院多元化调解工作的考察报告(2)

考察报告
2012/2/2
珠海市的南湾法庭,于XX年年7月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称号,也是考察中见到的唯一直接在法庭设立人民调解室的基层单位。
该法庭在立案窗口设立专门接待选择人民调解的工作人员,在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基础上,为来访人提供及时、便捷的人民调解程式。在立案大厅的另一侧是两间环境优雅、布置讲究的人民调解室。两位年轻的人民调解员礼貌地接待来访人。经庭长介绍,该区区委,院党组、特别是院长对法庭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探索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和支持,并放手让他们大胆尝试、积极探索。司法行政部门积极配合。法庭在协调各相关方面关系,稳定人民调解员队伍,解决人民调解员待遇、培训人民调解员、指导人民调解和机制探索等方面付出了相当大的努力。该法庭8名法官,年受理各类案件约2400件,法官压力很大。20xx年委托、指导人民调解成功近百件民商事纠纷,社会效果很好。
5、北京朝阳区法院和上海市浦东新区、松江区法院的基本情况。以上三个基层法院是我国开展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探索和实践较早而倍受瞩目的法院。其特点是:法院人才资源丰富,案件数量惊人(近年来受理各类案件都在五万件左右);法院科技运用水平高,均及时将现代科技应用于审判管理院务、审判、队伍管理和具体审判工作以及对外宣传等,例如各院都建立了自己的网站,设置电子安检设备等;地区经济发达、群众文化层次较高、法律意识较强。
20xx年全年,北京朝阳区法院通过人民调解化解纠纷1000余件、松江区法院3000余件(含指导交警调解)。松江区法院院长还做客东方网站、邀请最高人民法院和国内专家学者到院进行调研研讨、通过人民法院报等媒体宣传和介绍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为推进完善我国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进程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取得成效的原因
1、立法机关、党政部门重视,特别是一把手肯定、支持、放权,是改革成功的保障。厦门、深圳、珠海和松江法院的实践和探索的成就都证明了这一点。
您可以访问第一范文网(www.网址未加载)查看更多与本文《关于粤闽京沪部分法院多元化调解工作的考察报告》相关的文章。2、指导实践的思想是成功的基础。落实者的胆魄、学识和奉献是实效的保障。通过与南湾法庭庭长的交谈和厦门中院研究室主任对其了解的基层主管改革负责人的介绍,了解到改革者的学识和改革的艰辛。
3、立案窗口是关键。珠海市南湾法庭就是发挥了立案窗口的诉前引导、分流作用,取得了实效,赢得了荣誉。
4、稳定、高素质的人民调解队伍是保证。南湾法庭固定两名人民调解员,专门从事调解工作,使纠纷得以替代性方式解决。上海市浦东新区法院于20xx年11月8日在本院立案厅设立了21个人民调解室。体现了其大力开展人民调解的魄力和决心。
5、现代科技的应用是改革的催化剂。通过法院自己的网站,可以进行“多元化”改革的宣传,甚至可以通过网络实现远程调解。
6、多方联络,互相配合。特别是与司法行政机关和人民调解组织的联系,政府的财政支持,对实现多元化解决纠纷机制的建立和运转起到了积极作用。
7、上级法院的支持与重视。深圳市和厦门市的研究室都十分重视本地区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调研和指导。这对辖区各基层法院在确定改革方向、统一改革态度和思想及实施方法等方面无疑能起到巨大的促进作用。
8、参与“改革者”的学识、魄力和付出。通过考察发现,改革成效的背后,都有以改革骨干为核心的,有较强法律意识、勇于探索、思想解放、敢于碰硬、甘于奉献的团队。
三、几点启示
通过初步考察,觉得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建立,应当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深入探索和提高:
(一)认识问题
1、思想应当进一步解放。很多法官本身过于崇尚审判的最高权威性和裁判的终局性,缺乏调解意识,更谈不上多元化调解意识。甚至认为调解会弱化审判,损害国家司法权威。多元化调解是“不务正业”,不过是使法院少办几个简单民商事案件而已。根本不相信人民群众和其他社会力量化解人民内部矛盾及纠纷的积极性和能力,更没有深刻认识到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完善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方面,是实现法治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是时代的要求,是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也是求真务实地践行科学发展观体现。
2、从实际出发,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探索和总结经验。不要过于依赖国外体制框架、经验、理论和国内学者的书面理论,而“照葫芦画(转载自第一范文网http://www.网址未加载,请保留此标记。)瓢”,过于注重形式。改革者应当亲临审判一线从实际出发,认真总结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客观规律,特别是其背后的深层次的经济、社会、政治、法律背景,特别是对“民间法”予以重视和了解,没有系统的适合中国特色的理论作为指导。当前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完善,是需要建立在实践探索基础上的理性思维成果来进行指导实践的,对国外和学者的观点是需要同中国实践相结合,必须经过实践检验后才能理性地运用。应当尽量避免机械地盲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