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五”普法规划(全文)(7)

计划总结
2010/11/1
“五五”普法规划(全文)
开展“法律进单位”活动,促进法治化管理。各类单位要切实履行法制宣传教育责任,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要建立法制学习园地,开展经常性法制教育;利用单位培训场所和机构组织,开展对所属人员的法律培训;结合工作实际开展社会性公益法制宣传,尤其是公园、车站、机场、港口等公共活动场所管理单位要在所辖范围内开展法制宣传;有条件的单位要向公众开放宣传教育场地、设施,开展法律咨询和服务。
做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教育活动,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要利用宣传月、宣传周、纪念日等,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学法用法的氛围。要努力拓展法制宣传教育与群众文化生活相结合的深度和广度,繁荣法制文艺创作,鼓励、支持和引导群众性法制文化活动,积极探索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有机结合的新途径,加强对外法制宣传。
三、对象和要求
(一)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广大公民要结合工作、生产、学习和生活实际,自觉学习法律,维护法律权威。要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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