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援建个人工作总结范文(2)

个人工作总结
2013/12/27
的要求,但由于多种原因,援建项目的建设规模明显超概的现象还是客观存在的,因此必须把严控投资规模、确保资金安全早日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在学校项目完工以后特别是第四季度,在银桥队长的支持下,我结合落实审计建议和布置结决算工作,开始着手加强投资控制和管理,并相继采取了一些行之有效的措施:一是在队务会议上做了专题发言,提出要实施“四四”工程,即树立四种意识,夯实思想基础;突出四个重点,加大监管力度;严肃四条纪律,确保规范安全;坚持四个强化,提高管理水平。其核心是要强化投资控制意识,规范资金运行程序,完善经济合同手续,坚决做到依法依规办事,如其中第三条就明确规定了“4个不付款”的纪律(该签合同未签合同的不付款、该报批未报批的不付款、该评审未评审的不付款、该审计未审计的不付款)。二是要求有关组室针对附属工程抓紧制订完善有关合同文本,并与主体施工单位补签协议,同时做好其与分包单位所签合同的备案工作;三是召开有设计、施工、代建、监理单位和各项目组负责人全部参加的大会,专题布置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审查工作,明确了参建单位申报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的质量标准,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10个不受理”,如变更与签证混淆不清的不受理,申报要素不全的不受理,没有现场联合验收、缺少现场图片照片资料的隐蔽工程和事后无法计算工程量的变更和签证不受理,签证内容与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重复的不受理,台账对不上的不受理等等,再一次为各参建单位拧紧控制投资的发条。四是推动相关体制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如督促制订出台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管理办法,倡导建立对参建单位的考核和奖惩制度、支持设立内部审核把关小组、启动重大变更和签证审批程序等。这些工作正在进行之中,目前来看势头良好,但仍需要大力巩固和加强。
回首过去一年的工作,我深深感到,无论是我个人还是整个工作队,取得的成绩都确实来之不易。为了保质保量做好各项工作,圆满完成任务,我在援建实践中比较注意坚持了以下几条:
第一、依法依规。援建事业是一项伟大而神圣的事业,要经得起时代、历史和人民的严格检验,就必须坚持依法依规依程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不给别人留话柄,也不给自己留遗憾。对项目实行公开招投标,对专业设备实行政府采购,对主体工程和附属工程进行客观公正的量价评审,对设计变更、现场签证严格审查把关,通过省造价总站确定商品混凝土价格,要求按照基本建设规定完善相关合同协议,设置严格的付款门槛等等,就是希望把这种“三依三公”的理念充分体现到工作实践中去,落实到提高管理水平上来。
第二、实事求是。对口援建毕竟是在异地进行,环境不能与在湖南本土同日而语,因此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在不违反基本原则的前提下努力做到特事特办,以切实有效地推进项目建设为第一要务。通过提高工程预付款比例到25%、对未经审计的附属工程付款45%、缓扣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以推进项目建设进度;通过推动混凝土供应商与施工企业紧密合作以保障材料供应;通过对混凝土供应商和理小路二标高压线施工实行委托付款以缓解参建单位的资金压力等,都是为了从实际出发,真正把好事办好,把实事做实。
第三、开拓创新。对口援建是新生事物,没有成功的经验可资学习借鉴,必须解放思想,开拓视野,创新观念,以化解矛盾,解决问题。在这方面,我同样做了积极探索,尽力推动援建进程。比如,我建议理县县委、政府采取把湖南援建的饮水工程和农房重建资金划归理县城建投公司经营管理的方式而不是向工作队借款的方式来解决公司注册资金问题,实现了湖南和理县“双合规”;通过建立湘川两省结合、互相监督制约的投资评审机制,实现了湖南和理县“双放心”;通过推动理县各种灾后重建资金的有机整合与统筹使用,既化解理县资金短缺难题,又进一步拓展湖南援建理县的空间和领域,实现了湖南和理县“双满意”。
第四、加强学习。工作队员来自湖南二十多家省直单位,绝大多数同志包括我自己在内对基本建设的业务都比较陌生。要圆满完成援建任务,就必须结合各自负责的工作下苦功夫、下大力气学习充电,尽快把自己从“门外汉”变成“行家里手”。在这方面,我一方面坚持笨鸟先飞,勤学不辍,学以致用,边学边用,另一方面也时常提醒全体队员注重加强学习锻炼,不断提高素养水平。整体来看,工作队员的学习风气在逐渐形成,整体战斗能力在稳步提高,圆满完成援建任务的工作基础也在不断巩固。[ 结 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