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师范大学科德学院2023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艺术类录取原则
2023/1/12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一)艺术类专业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规定批次录取。
(二)艺术类专业录取时,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区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按照艺术类专业成绩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高者。
(三)学校自行组织专业测试省份的数字媒体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摄影、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表演(影视表演)、表演(歌舞剧表演)、表演(社会舞蹈传播)、表演(演出与制作)、电影学、录音艺术、书法学、舞蹈表演(歌舞剧)、艺术与科技、影视摄影与制作等专业及专业方向,使用我校校考成绩录取。
(四)学校没有组织专业测试省份的数字媒体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摄影、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表演(影视表演)、表演(歌舞剧表演)、表演(社会舞蹈传播)、表演(演出与制作)、电影学、录音艺术、书法学、舞蹈表演(歌舞剧)、艺术与科技、影视摄影与制作等专业及专业方向,使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专业省级统考(联考)成绩。
(五)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艺术设计学专业及专业方向学校不组织校考,使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美术类省级统考成绩。
(六)具体政策以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十、其他说明
(一)根据全国疫情防控总体要求及各地具体要求,为保证考试安全、平稳、有序进行,学校视实际情况,调整报名时间、考试方式、考试时间等,如有调整,将在学校本科招生网(https://www.网址未加载/ssdkdxy-zsw/)、招生微信公众号(kedezhaoban)发布相关公告,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
(二)对在艺术类考试过程,有采取编辑处理、替考、弄虚作假等考试作弊行为的考生,学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
(三)按照教育部要求,各地农村和贫困地区等不具备在线考试条件的考生,请及时与我校招生办公室联系,我校将指派专人进行一对一服务,确保考生顺利报名和考试。
(四)请考生关注我校本科招生网(https://www.网址未加载/ssdkdxy-zsw/)、招办微信公众号(kedezhaoban)发布的相关信息,成绩公布后考生可通过以上网站“校考成绩查询系统”查询本人专业考试考试结果,打印成绩单。合格考生不再寄发专业合格证。
(五)新生入学对新生报考条件进行复查。如发现有虚假信息、考试作弊行为等不符合招生条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地区。
(六)本简章公布后,若各省教育主管部门对艺术类招生考试有新的政策调整,我校将按照调整后的政策执行。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招生网。
(七)本简章最终解释权在首都师范大学科德学院招生办公室。
注:以上所有内容最终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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