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遗产上的“没文化”之举!

文化评论
2010-10-29 11:45:27 文/施耀
一提到大雁塔,自然就想到“慈恩寺”,也联想到对1300多年前那段辉煌历史的追忆。大雁塔,是Ji发人认识“大唐文化”的兴奋点,也是古长安的标志。在西安市城徽设计中,把大雁塔图形放在中心位置,出自这一理念也就当然地受到人们普遍的赞誉。
大雁塔作为文化遗产,1961年就被国务院列为第一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它也同样跻身于世界人类古文化之林,为中国赢得了骄傲。就在这国际上享名的文化之区,西安市为了“突现大唐气象”,占地百亩、斥资7亿多元,修建了一处“大雁塔北广场”,并于2003年12月31日向游人开放。还以唐慈恩寺、大雁塔为中心,在周边除已经落成的南北两广场外,东苑、西苑、南苑、步行街和商贸区也正在施工中,估计占地约千亩之上。那么,大雁塔、慈恩寺这一世界级的文化文物景点,就这样正被淹没在人造景观的海洋之中了。西安于文物“国保单位”之侧,用这样的所谓“大手笔”,的确在全国还属“第一家”。于长安故地,有如此之为,究竟表现了“文化积淀”的深厚?还是浅薄?功耶?过耶?该谁享名,或该谁负责!
占地面积大、新建筑体量大、设施配备大(喷泉、地景雕刻、音响等),是否就体现了“唐文化的雄浑博大”?据初步统计,光文字与常识性的错误就有十几处。对几位历史文化名人介绍中,把“主持”变“王持”、“秃笔成冢”变做“秃笔成家”、“唐宋八大家之一”省作“唐宋八大家一”……等,令人啼笑皆非。唐诗园林中的“慈恩院”成了“慈思院”,“衲衣”成了“纳衣”,把“昔日龌龊不足夸”(孟郊句)攺成“昔日龄龊不足夸”,把“老醉花见有几人”(刘禹锡句)改成“老醉花见有凡人”,把“十层突兀在虚空”(章八元句)换成“十层突兀大虚空”……等,也难免产生使“行家误导”之虞。退而言之,给些原谅。因为这些差错,顶多只属于“校对不细”的范畴,还不足以说明西安大雁塔北广场不具备“浓烈的文化气息”,更不足以说明“古文之都”的长安后无“能人”。
在这里,有两个问题需要弄清。首先是在此“该不该建”,其次是建了的是否同古文化遗产协调。对前者,在政府支持已形成事实的情况下,说了没用,不如不说;对后者,也不想作全面评论,只是借用其“书法地景”这个窗口,想窥视一下它的“文化含量”,最终要估算一下它在增进人们文化素养方面起了什么样的作用。
他们选取了唐代几位有代表性的大书法家的字体,制成大型的阴刻石板,拼对成16大块,分散地平铺在“主景水道”的两侧。每一大块的面积是4m×4m,在上面镌刻着或楷、或行、或草的选文片断。这些大可16平方米的所谓“地景浮雕”,仅仅做出平面展示,使人躬身俯视,既不便于观摩,而断句摘文,没有说明也不加釐定,“之乎也者”,使一般人“不知其所以”,大大影响了欣赏效果。再由于它是嵌入地砖之中的,高出地面仅二、三厘米,也不设围栏,使游人在上面走来走去,随便踩踏,不以为然。所以有人就说:“故宫的龙道是为皇帝走的。这里有字的铺地石,也就是给咱老百姓踩的。”至于遇上雨雪,这些“书法地景”浮雕被污损的面目就可以想见其惨状,更不要说有小孩在上面撒尿了。使怀素《自叙贴》中“经禅之”的“之”字上面少一点;把张正言的“言”字分成上下两半且不说,还由第三列末尾错位到第五列;气概的“概”字,使“木”、“既”分离又错列……。这种状况,真是别具情调。无怪乎人们调侃地说:“对于不懂的人,看不出;对于懂的人,又看不明白。” 这岂不是“让人猜谜”地长学问么?同样,正面有块“贞观之治”的介绍,做成巨型的书样铜浮雕。固然别致,位置也抬高了,使谁也踩不着。但对这个大而平且髙的东西,谁也不能搭梯子爬上去看个究竟,大家也只好“望书兴叹”了。
当然,对于书法地景也有更令人“长见识”的解释。那就是:“国外有踩名人脚手印的。大雁塔北广场让人踩书法,是引进,也是创造。”嘻嘻,凡是与众不同的“创造”都值得称颂么?
面对这些任人踩踏的书法艺术,人们不禁要问设计者:
你们对外宣传的所谓“烘托唐文化的雄浑博大”,难道就是这么体现的么?大雁塔和广场二者,究竟是谁“烘托”谁?书法艺术既是供人“观赏”,而好的、成熟的展示方式不是没有,难道非要采取踩踏才能在全国创造“第一”?
这样对待自己祖先的文化成果,算是重视,还是轻视?你可知道中国人是怎么看的,海外的炎黄子孙是怎么看的?外国友人又是怎么看的?
不管你们在电视台、报刊上怎么造势,宣传什么“高尚文化”、“专家论证”、“全国最大”、“世界第一”……但事实胜于雄辩。一般人还意识不到你什么“九五之尊”,但看到的却是把“字”踩在脚下面的这一事实。总不能说这是对书法艺术的尊重吧,也不能用这种方式引导游人热爱“文化”吧?
认识的高度,决定于重视的程度,总不能用“算不得什么”来原谅亵渎艺术的行为吧!如果我这话说得严重了,还要不要我们共同来回顾一下中国书法艺术形成的历程及其不可取代的艺术地位?
中国的汉字以其别致的构成特点,不仅是起着记录语言、表达思想、传递信息的符号作用,而且也以其形体美,只有通过书法家灌注抒情的挥洒,才构了一种高雅的艺术。仅从这两方面而言,它承载着历史、绵延着传统。在世界诸多死去的、活着的文字中,唯古老而年青的汉字是绝无仅有的佼佼者。
汉字发生的时间,除过具象的图画外,在“仰韶文化”、“马家窑文化”、“菘泽——良渚文化”中都发现有为数可观的刻划符号,其间又有相当一些是令人惊奇的相似形。如果从西安半坡、姜寨算起,大约有近5000年的历史了。从商代成熟的文字甲骨文开始,字体经历了篆、隶、楷、行、草的演变,尽管笔划和形体不尽同一,但整形结体比较固定,都遵循着严密的构成规律、具有前后相继的关系。我们祖先在使用这些“形态美”的文字的同时,通过点、线及其间架结构的关系,致力于对“视觉美”的追求,从而形成为“书法艺术”。世界上那些“蟹行文字”,或是别的什么文字,只有手写、印刷及其美术字外,它能比得上汉字及汉字的书法艺术吗?
历史造就的中国书法艺术,到唐代达到了高峰。书体齐备,书法立“法”。杰出的书法家及其作品,成了后人学习的典范。由欧阳询、虞世南、褚遂良、薛稷等人继承和发展“二王”(王羲之、王献之父子),为楷书创立了“法则”,随后的颜真卿、柳公权、张旭、怀素、陆柬之、徐浩、李邕、孙过庭、贺知章、李阳冰、杜牧,以及唐太宗、玄宗等皇帝,都以不同的书体,成了后世遵循而无法超越的典范。不过,以这些名家、名品为范本,就为后世书法家尽情张扬个性、使书法艺术连峰迭起、宗派各别、百花争艳创造了条件。就此而言,足以表现出中国文化的博大精深与旺盛的生命力。
行文至此,不难看出:中国的书法,是祖先留给我们的艺术瑰宝,向来备受尊重与珍爱。但是,时当今日,在书法艺术诞生地的唐都长安故地上,它们作为“文化”标签,成了贴在“金钱”上的外包装。你看看广告林立的大街、名牌别样的店铺、招摇过市的汽车……,谬误错别,谐音换字,词不达意者,绝非少见。大雁塔北广场的地景书法,在这林林总总的低俗中,虽有鹤立鸡群之概。但和着满墙的“办证”,除过震耳欲聋、耀眼眩目的“声、光、电”外,还能给游人些什么?
真正的“文化”,在这个时候,又是这个地方,遭到的不仅仅是被漠视、冷落,而简直是践踏、亵渎!你能说不是?
寓教于乐,在休闲场所把造诣极高的艺术品当作“配衬”,似乎也无可非议。但降到了漠视其存在、任人践踏的地步,不但贬损了自身的价值,也大概有违于设计者的初衷。我们的文学创作、影视作品、娱乐场所,固然不应该板起面孔去说教,但传播什么、导向如何……却是个不能不慎重考虑的大问题。现在强调作品的“知识性”与“趣味性”的结合、娱乐中“知识性”同“参与性”的结合,就是要把知识、道理、是非……一些基本的、第一性的东西,通过“潜移默化”的方式让人接受。这对青少年尤为重要,做好这一工作是社会责任,也是历史责任,岂可弔以轻心!
神圣与粪土,是高下的两极之物。对于推崇、爱护的东西,只有放在令人敬仰的地位,人们就会羡慕而仿效之。过去上小学,描红、写斗方,是练字的基本课。村镇到处都设有“化纸炉”(又名“字纸炉”),把写过字的纸、旧书、册本,统统拿去烧掉,绝不随地乱掷,更不会“揩屁股”。因为“字”是“圣人”造的 ,所以就给仓颉立庙,供奉敬祀。现在好了,经济大潮大有淹没“文化”之势,“一切向钱看”成了人们的口头禅,言与行也往往向“钱”上靠。岂不知:“钱包鼓,头脑空”的覆盖率还正在迅猛增长,反而把这些高雅文化和优良传统当作“无知”的“迷信”,漠然视之。恶性结果又是什么呢?字不认得,不要说含义,更不要说艺术。“美容美发”,偏要故作风雅地由简变繁,把“髮”写成“發”;“家俬城”、“家俬菜”,无处不“俬”;“不准停车”,偏偏要换成“不准泊车”……。中国那丰富的词库,懒得去查,一旦见有人用了个好词,连含意都没弄懂,就群起而效之。于是,众多店名、厂名、人名、公司名,变着位置混用,不伦不类。过去,对一篇书法作品中的“败笔”,往往引以为憾。而现在的“败体”,竟然入了电脑的“字库”,堂而皇之地放在广告展版上。本来,这些“不肯下功夫”的“懒体”,根本算不上什么美术字体,却硬要强调这是“个性发挥”、是“艺术自由”。诚如此,那艺术优劣还有什么标准呢?大雁塔北广场开放不到三天,怀素雕像手中的笔就被不逞之徒给“摘取”了。在这里,谁能把他同地面上“书法地景”的遭遇联系起来?又有谁愿意把他的行为同意识联系起来?结果是反映不一,或不以为然;或顶多嗤之以鼻,曰:“素质不髙!”那么,提高“全民素质”又靠谁、靠什么呢?
有人说:“‘艺术品’是给会欣赏艺术的人看的。”这话不无道理,但从“不会欣赏”到“会欣赏”的鸿沟并不是不可逾越。大雁塔北广场的“书法地景”设计,总不能说是为了铺设地面专供人们踩踏的吧?如果不是,主观意愿与客观效果的反差如此之大,岂不是“放错了地方”!这能不能说,它也折射出当前“书风日下”的问题?长安书界,能不能做出一个好样子来。在这里,我批评的是北广场“不该这么做”,而至于为了收到好的效果,“该怎么做”的问题(表现形式)是用不着我等费心的。因为展示手段问题,我们相信那些具备良好艺术素养的设计者是有办法的。
“书法地景”既然是“供游人和市民观赏”,就是因为被选取的“书法”是一种高等艺术,是对观而摩之的呼唤。那些千变万化、笔墨淋漓的书法艺术珍品,是不同的书法家直抒胸臆、品韵传情的结晶。无论什么人,或用什么手法,对名家、名品书法,摩仿其线条轮廓,充其量只能做到“形似”,绝对模仿不出它固有的韵味来的。“神不足”,是仿效者永远做不到的症结所在。它正像希腊、罗马的艺术一样,是“不可企及的典范”。这也正是名人、名字、名碑备受崇爱的原因。“学我者死”的话,是有益的告诫。学是“学基本功夫”,受到启示,开创自己风格,终可入神出化。
观摩欣赏、练字健身、提高素养,是中国人历来的好传统,应予发扬。但愿有心人也能为这种“发扬”创造一个好的场所,为启迪人们的智慧做善事。我们呼吁书法艺术的“回归”!请不要再践踏书法 亵渎艺术了。
还是让我们再回到原题上:化遗产的“国保”位周围该不该造人文景观?造什么样的?“烘托”的主从关系能不明确?要不要文物立法给予界定?这样一个新问题,要不要展开讨论?否则,正像马九器先生在《华商报》上刊文指出的:“可是一个以深厚的文化底蕴著称于世的古城,一座备受瞩目的大型文化工程,竟然偏偏在拿手好戏‘文化上’露了短,无论如何是不应该的。”
我这里再举一个“露短”的例子:在一巨形方块造型上,刻着四个非篆非隶的繁体大字,竟把“雁塔晨鐘”写成“雁塔晨锺”。“塔”字中的“合”写成“台”,不知是什么字?“晨钟暮鼓”,使和尚早晨不再打钟而变成了敲酒坛子。哈哈,“长安八景”诞生地的人们,现在陌生了,又该怎么教子孙体味这里的人文与自然景观呢?又面对外地的朋友说什么?
最后,我们奉劝妆扮城市美的人们,学点文化。在庄重的圣地,不能让“唐文化”变味,再不要给人以“斯文扫地”的感触!
王学理(陕西省考古研究院 研究员)
原载《现代城市研究》2005年第1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