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市2011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考生须知

徐州
2011/6/3
1、今年我市中考考生除准备报考新沂市第一中学“指标生”必须按要求填报志愿之外,各普通高中招生录取不再需要考生填报志愿,届时考生可以凭《新沂市2011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卡》到各生源学校参加“远程现场网络录取”。 2、“远程现场网络录取”时间为7月7日,地点为各自毕业学校(往届生在报名学校)。考生必须按《录取卡》上规定的场次和时间进场参加录取。 3、考生必须凭本人《录取卡》方可进入录取现场,并可以由一名家长陪同进入录取点(家长不能进入录取现场),所有考生均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填报。 4、2011年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实行一次性录取,考生必须在规定的场次和时间入场,逾期不进入录取现场填报信息而影响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5、考生必须持带有本人照片的《录取卡》进入录取现场,持其它证件一律无效并予以没收。属于弄虚作假者,取消录取资格。 6、考生应密切注意各招生学校计划完成情况。届时,招办将通过“新沂招考”网(http://www.网址未加载)向社会同步公布招生学校招生计划完成情况。考生及家长也可通过录取现场的屏幕或投影了解各招生学校的录取情况,以便及时选择学校填报。 7、考生进入录取现场前应充分了解有关招生学校的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收费标准等,进入录取现场后应密切注意各招生学校计划完成情况,特别是热点高中指标生录取情况,并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志愿学校。信息输入必须慎重,一旦被录取不得更改。未填报志愿信息就擅自离场而影响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8、考生不得将《录取卡》交与他人,也不得擅自到招生学校进行场外登记或办理手续。任何在场外录取的考生一律不予办理录取手续和学籍,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教育局将对违反规定的考生、考生所在的初级中学及有关的招生学校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要给予纪律处分。 9、考生在录取现场必须严格遵守纪律,不得大声喧哗,不得乱抛果壳、杂物,要保持录取现场整洁干净,要自觉爱护公共财物。违反招生录取现场纪律的,予以严肃批评,情节严重的直至取消录取资格。 10、考生不得涂改、伪造《录取卡》,对于涂改和伪造《录取卡》的考生,将取消录取资格。 11、每天录取场次安排情况以《录取卡》规定的时间、场次为准。 12、在招生录取现场,当新沂市第一中学并轨生录取完成后自动转入新沂市第一中学“指标生”录取阶段,凡填报新沂市第一中学“指标生”志愿的考生若符合录取条件由录取系统直接录取,当这部分考生进入录取现场登录录取系统后,计算机立即显示“恭喜您,您已经被录取为新沂市第一中学的指标生(并轨生或择校生)”后自动退出登录。 13、在网上志愿填报期间,考生如受到所在学校领导、教师或其他招生人员阻拦、胁迫,可直接拨打教育局招生工作监督举报电话:88891317 , 88922085 14、录取工作有关规定由新沂市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88922460 , 889862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