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山西太原中考招生择校生减少10%(2)

太原
2014/6/15
第二栏为普通高中学校体育、艺术特长志愿栏:本志愿栏设省级示范高中和普通高中志愿各一个,参加普通高中体育、艺术特长生专项考试的考生,根据本人所测试的学校和项目对应填报。
第三栏为普通高中学校(含国际课程班)志愿栏,具备定向生报考条件的考生根据本校定向生计划须填报在本栏的第一志愿:报考择校生的考生在填报该学校志愿后,再在“是否愿报择校”志愿格内填写“是”,视为同时填报了该校的择校志愿,填“否”或不填视为不填报择校生志愿。
国际课程班志愿,填报在第三栏普通高中学校(含国际课程班)志愿栏内,学校代码必须使用该校的国际课程班代码。
第四栏为五年制高等职业技术(含五年一贯制、三二分段)院校志愿栏。
第五栏为普通中专(幼师、特师)学校志愿栏。
第六栏为职业高中(职业中专)学校志愿栏。
●普通高中录取办法——普通高中实行分段录取(每5分为一个分数段),在本分数段内按照志愿顺序投档;报考志愿、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综合素质评定优秀的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结果相同时,优先录取语、数、外成绩优秀的考生。
——普通高中录取顺序:①太原外国语学校、太原第二外国语学校两所学校的法、德、俄、日等小语种录取(不含双外语实验班);②体育、艺术特长生录取;③普通高中学校(统招生、定向生、择校生)录取。●职业学校录取办法今年,五年制高职(五年一贯制、三二分段)和普通中专(含幼师、特师)录取实行“学校负责,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五年制高职(五年一贯制、三二分段)院校,从参加中考的学生中单独划线,对总成绩达到院校分数线的考生,由院校决定是否录取,不得免试入学。招生院校负责对未被录取考生的解释及其他遗留问题的处理。
普通中专学校(不含幼师、特师)必须首先招收参加中考的学生,生源不足的可以实行注册入学;各普通中专学校可以通过注册入学招收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和各类中职学校毕业生,学制为一年或一年半。
职业高中(职业中专)可采取灵活多样的招生办法,确保完成招生计划,招生结束后须在招生部门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方可进行学籍备案。
●学籍管理要求更多——今年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必须在参加中考的学生中,按照考生志愿和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一次招满。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工作于8月20日前结束。
——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于9月1日前将高中一年级录取名册及有关情况交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将严格按照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提供的录取数据,于9月13日前完成对全市普通高中学校高一新生学籍注册的审核工作,9月14日将审核结果报省教育厅,经省教育厅审核通过的注册学籍方为有效学籍。
——普通高中高一新生学籍注册严格限定在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内,严禁超计划招生,三年内最大班容量不得突破56人。
——往届初中毕业生与应届初中毕业生执行同一录取标准。通高中学校(含民办学校)不得录取全市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以下的考生。
——凡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或未经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录取的考生、普通高中学校擅自招收的考生、低于全市普通高中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一律不予注册普通高中学校学籍,不得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不能领取普通高中毕业证书。
市教育局要求,各级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纪检监察工作力度,严肃查处各种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案件。对于参与和纵容考试、评卷、录取徇私舞弊的行为,一经发现,一查到底,严肃处理。要严肃查处普通高中超计划录取、跨市招生和乱收费等问题。严肃查处中介机构和委托个人参与招生的问题。严肃查处学校乱宣传、乱招生、乱收费、乱办学等违规违法行为。对违反招生纪律的,要追究当事人和主管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并予以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