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招生办致中考考生、家长和班主任的一封信

辽宁综合
2011/6/3
致中考考生、家长和班主任的一封信
尊敬的考生、家长和班主任老师:
你们好!
2011年中考将于六月份的最后一个双休日开始,即6月25日至27日举行。为使考生能顺利、安全参加考试,考出理想水平,我们特向考生、家长和班主任老师作以诚挚的提示:
1.要重点做好如下准备: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信息和背面的《考生守则》,按规定参加考试和答题;牢记考试时间、考点地点、考场位置和考试应急特服电话96789;考前一天,务必到考点学校,熟悉考场情况及行程路线;考试当天,出门前要检查是否带全准考证及考试用品;考完试不要在考点学校内逗留,迅速离开考点学校。
2.不要携带下列物品进入考场:各种通讯工具(如移动电话、对讲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非指针式手表等物品;带有金属的衣物,金属饰品等。
3.要在考点学校门口进行初次安检,重点做好如下准备:准备好考生准考证;携带饮品要开盖接受检查;如果携带了手机一定要交给考试工作人员统一保管。
4.我市中考实行网上评卷,在此特别提示广大考生,必须在答题卡规定的地方答题。不得用规定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准在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
5.要诚信考试,不要违纪作弊:为保护最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考风考纪,我市将加大监考、监察和查处工作力度,全面应用考场电子监控录像和网上巡考系统,考试结束后市、区还将对考场录像资料进行回放审查。一旦发现违纪作弊考生,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同时,还将应用移动通信屏蔽器、手柄式金属探测器等现代技术和设备进行考试安全检查和考风考纪辅助管理,保证中考考风考纪和考试公平、公正。同时,提示考生,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不要答题,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立即停笔,否则按违纪处理。
为此,希望考生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工作人员指挥,不参与任何形式的违纪舞弊行为,做到诚信应考、安全应考;希望班主任老师提醒到每名考生,真正对考生负起责任;希望家长端正态度,抛弃一切侥幸心理,不让孩子因一次违纪而错失升学的机会,远离梦想已久的校园,使多年的勤奋和人格被打了折扣,一生的轨迹就被改变,那您将会遗憾终生。
最后,预祝考生取得理想成绩,祝家长朋友万事顺遂!祝班主任老师工作顺利!
沈阳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