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高中招生录取 13日起开始

吉林市
2012/7/23
高中录取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
据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我市招生部门对中考报名情况的统计数据分析,由于过多考生在中考填报志愿时只填报了吉林一中等名校,所以在实际录取工作中会出现部分考生没有被任何一所高中录取的情况,而且这种情况很可能会增多。
为了应对这一特殊情况,确保每个孩子都有书念,我市招生部门结合今年的实际情况,对高中招生录取工作进行了调整。
我市招生部门规定,7月13日至15日是高中学校向初中学校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的时间,7月16日至20日是第一阶段录取的交费时间,考生及家长在交费后须持收费收据到学校报到。
第一阶段录取结束后,也就是从7月22日开始,没有被任何一所高中录取的考生,可结合自己的中考成绩选择符合录取条件的学校,然后直接到学校报名。我市招生部门将根据第一阶段录取情况并结合实际进行一次补录。
值得考生及家长注意的是,我市公办普通高中将严格按照教育部提出的“三限”政策(限制分数、限制人数、限制钱数)招收自费生,已经被任何一所高中根据志愿录取的考生,没有第二次选择,即不能参加7月22日开始的补录。
高中录取收费通过指定银行办理
今年的高中录取收费工作将采取由指定银行集中收取的方式进行,考生及家长可凭录取通知书或考生准考证到指定银行交费。
目前,我市招生部门已经指定市区内的3个吉林银行支行作为高中录取收费指定银行,同时在考生录取通知书上做出了详细说明。这3个指定银行分别是吉林银行北京路支行(北京路95号,市审计局右侧)、吉林银行四川街支行(通江路38号,昌邑区国土局旁)和吉林银行江北支行(湘潭街67号,工商银行驻吉化办事处附近)。
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由指定银行收费,是为了进一步规范高中的收费行为,增加收费过程的透明度。同时,通过集中收费,我市招生部门可尽快掌控招生进程,为下一步有序调整提供依据。
由于这项规定是第一次执行,可能会在交费期间出现排队等候现象。对此,市教育局希望社会各界及广大家长理解和支持。
3类自费生分3年交完费用
根据2012年市属高中收费标准,吉林一中“中新合作班”的收费标准为4.5万元,毓文中学“清华美术班”的收费标准为3万元,毓文中学“中澳合作班”的收费标准为3.9万元。
据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上述收费均采取全部费用分3年交完的方式进行。也就是说,被吉林一中“中新合作班”录取的学生,第一年只交1.5万元;被毓文中学“清华美术班”录取的学生,第一年只交1万元;被毓文中学“中澳合作班”录取的学生,第一年只交1.3万元。
值得注意的,这部分被录取的学生,在交完第一年的费用之后,还要与学校签订一份协议,然后在高二及高三年级时分别把当年的费用交完。
录取安排
第一阶段录取
7月13日至15日,高中学校向初中学校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7月16日至20日,第一阶段录取开始收费。
第二阶段录取
7月22日开始,没有被任何一所学校录取的考生,可结合自己的中考成绩选择符合录取条件的学校,然后直接到学校报名。我市招生部门将根据第一阶段录取结果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集中补录。
交费流程
回初中学校领取录取通知书(7月13日至15日)
前往指定银行交费(7月16日至20日)
凭录取通知书开具缴款书(市教育局在指定银行设立服务台,负责开具缴款书)
持缴款书到银行交费(缴款书第一、二、五联交由学生或家长用于开具收费收据)
持缴款书回到市教育局服务台开具收费收据(第二联由学生或家长保存,第一联和第五联由市教育局留存)
持收费收据到录取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指定银行
1.吉林银行北京路支行(船营区北京路95号,市审计局右侧,电话:62052781)
2.吉林银行四川街支行(昌邑区通江路38号,昌邑区国土局旁边,电话:62799292)
3.吉林银行江北支行(龙潭区湘潭街67号,工商银行驻吉化办事处附近,电话:63020159)
第一阶段录取收费时间:7月16日至20日的9时至12时、13时至16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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