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教育局2012年鹤岗中考示范高中招生录取通知(6)

鹤岗
2012/8/21
。报考择校生和空飞空乘志愿的考生在文化课成绩合格的情况下可参加“择优生”和“配额生”录取,但不能录取没有报考志愿的考生。
2. 艺体特长生录取。艺体特长生要在术科测试合格的基础上,按文化课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但文化课总分要达到合格以上;特长生实行单独报名单独录取,不能参加“择优生”和“配额生”的录取;不能录取没有报考志愿的考生。
3.往届生、无籍生将在第一批次录取分数线增加10分后录取。
(三)照顾政策
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照顾10分录取;现役军人子女照顾5分录取;在中学阶段参加科技创新大赛中,获省三等奖以上的学生照顾10分录取(科幻画除外);七小民族考生(蒙古、鄂伦春、达斡尔、柯尔克孜、赫哲、锡伯)持户口和市民委证明照顾10分录取,其他少数民族考生持户口和市民委证明照顾5分录取;华侨、归侨、侨眷持有省侨办签字验印的证件照顾5分录取。各种照顾证件需在报名时交验,不按时交验证件者无效。
以上照顾政策只适用于第一批次录取的学生,配额生、特长生、空飞空乘生及择校生不享受照顾政策。
(四)省示范高中招生计划
鹤岗一中:招生总数为2016人。其中统招生1347人(含150名艺体特长生),择校生269人,空飞空乘航空地面服务专业特色班400人。共设36个教学班,每班56人。
鹤岗三中:招生总数为2016人,其中统招生1263人(含120名艺体特长生),择校生253人,空飞空乘航空地面服务专业特色班500人。共设36个教学班,每班56人。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对中考招生工作的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