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教育局2012年鹤岗中考示范高中招生录取通知

鹤岗
2012/8/21
鹤教局发〔2012〕10号
鹤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2年初中毕业学业水平考试及示范高中招生录取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中学:
现将《鹤岗市2012年初中毕业学业水平考试及示范高中招生录取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校实际,按照《方案》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日
鹤岗市2012年初中毕业学业水平考试
及示范高中招生录取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02〕26号)和《关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初中毕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2005〕2号)精神及省教育厅对中考招生工作的相关要求为依据,通过考试评价与招生制度的改革与创新,使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更加符合素质教育的要求,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
二、 初中毕业、升学考试
(一)考试科目及考试方式
1、考试科目:语文、数学、外语(加试听力)、物理、化学、思想政治、体育与健康、历史、地理、生物。
2、考试方式:为减轻学生和学校的负担,今年继续实行毕业、升学一次性考试。语文、数学、外语(含听力)、物理、化学、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生物学科考试,采取笔试闭卷方式进行,试卷采用答题卡形式(题卡分离)。
3、体质健康测试:体育与健康考试成绩分平时成绩和体质健康测试两部分,平时成绩是指学生参加体育锻炼情况和体育课成绩,由学校在学生综合质素评价中评定,体质健康测试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4、艺体特长生术科考试:特长生的术科考试由市教育局体艺卫科具体组织实施。
(二)考试范围
详见《鹤岗市2012年初中升学考试说明》(已在网上转发)。
(三)命题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