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科技大学城市学院2011年艺术类招生简章(2)

艺术类招生简章
2011/1/19
1、严格执行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有关招生的政策法规,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达到所在省统一组织的专业联考合格线,高考文化成绩不低于当地规定的艺术类录取资格线,根据各省招生计划按综合分排序录取。(湖北省考生综合分折算办法:(专业×0.6+文化×0.4)×2=综合分;外省考生以当地省招办公布为准。)
五、专业介绍
详见学院网站www.city.wust.edu.cn。
六、近三年湖北省艺术类专业录取分数
年份 |
批次 |
批次线(联考/文化) |
录取线(综合分) |
2008年 |
艺术本科(三) |
145/265 |
395 |
提前批高职高专 |
120/200 |
363 | |
2009年 |
艺术本科(三) |
190/268 |
445.2 |
提前批高职高专 |
170/220 |
428.8 | |
2010年 |
艺术本科(三) |
192/280 |
455.6 |
提前批高职高专 |
172/200 |
416 |
七、报考条件
凡符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报名条件,有一定的绘画基础和创作设计能力,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规定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无色盲、色弱者均可报考。
八、招生咨询与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武汉科技大学城市学院招生办公室
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管理区黄家大湾特一号
邮政编码:430083
招生热线:027-86490576 86490575 59907515
传 真:027-86490575
院校网址:www.city.wust.edu.cn
电子邮箱:cityzb@126.com 2011年艺术类招生简章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