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农学院2011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艺术类招生简章
2011/1/18
北京农学院2011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艺术设计专业(城市环境艺术方向)
艺术设计(城市环境艺术方向)[专业代码:050408]经北京市教委批准于2003年开始招生,属园林学院下设艺术类本科专业。
培养方向:该专业培养具有环境艺术设计、视觉艺术、图形图像、造型艺术方面专业知识和专门技术,同时具备建筑学、园林学、城市规划、环境保护和生态学方面相关知识,能够从事室内外、建筑物之间空间环境和城市景区的环境艺术设计,包括环境艺术品制作和实用品配备的高级艺术设计人才。
课程设置:造型艺术史、图形图像、素描、色彩、设计基础、透视、材料构成、环境色彩学、环境美学、工业造型设计基础、模型制作基础、建筑学、植物形态、城市生态学、园林树木学概论、计算机辅助设计等基础课程和室内环境设计、室外和城市景区设计、视觉传达、效果图手绘技法、环境艺术品设计等专业课程。
实践环节:本专业注重应用能力的培养,通过3DMAX、AutoCAD、PHOTOSHOP、公共艺术品设计、模型制作等操作性强的课程学习,以及通过材料构成、环境色彩学、室内外环境设计等课程实习,和风景写生、综合设计实习、毕业设计等实践环节,充分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创新能力和创造能力。
就业方向:在建筑、城市与乡镇规划及相关部门从事景观设计、室内外设计、建筑装饰设计及旅游、广告、装饰、出版等相关企业生产和管理单位从事艺术设计、研究、管理等方面工作。
学 制:四年。
所授学位:成绩合格,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招生情况
一、2011年招生计划及地区
表 1:2011年艺术设计(城市环境艺术方向)招生计划及地区表
生源 |
招生计划 |
层次 |
学制 |
学费 |
备注 | |
文史 |
理工 | |||||
北京市 |
40 |
10 |
本科 |
四年 |
10000元 |
考生须参加北京市美术类统考,学校不单独组织专业校考 |
山东省 |
10 |
0 |
本科 |
考试须参加山东省美术类统考,学校不单独组织专业校考 |
二、报考条件
1、符合生源地普通高校招生报名条件;
2、考生须参加生源地省市2011年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成绩需高于当地本科合格分数线10分;
3、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要求无色盲,无色弱;
4、热爱艺术设计和美术事业,接受过一定专业基础训练,有一定素描和色彩基础。
三、考试(专业课考试和文化课考试)
(一)专业考试
考生需参加生源地省市2011年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成绩需高于当地本科合格分数线上10分,学校直接采用统考成绩,不再单独组织专业课考试。
(二)文化课考试
考生须参加201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并通过生源地省市艺术类本科专业文化课最低控制线。
四、录取规则
艺术类专业录取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1.从已达到投档要求的考生中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