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商学院2011年艺术类录取原则

艺术类招生简章
2011/1/18
兰州商学院2011年艺术类录取原则
招生录取
在各省(区、市)招办的组织下,贯彻德智体全面发展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志愿,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原则上不低于本省(区、市)确定的第二批次普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新生入学后,学校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复查,对复查不合格的新生按相关规定处理。
凡参加专业课考试的考生,在我校招生网页相应栏目查询成绩并自行打印合格证,招生计划与专业合格考生比例为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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