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华大学2011年艺术类招生简章(江苏)(2)

艺术类招生简章
2011/1/8
美术类(含美术学、艺术设计、雕塑、绘画4个专业,总分300分)
1.素描静物(默写,限用黑铅笔或炭笔,满分150分)
2.色彩静物(默写,水彩、水粉不限,满分150分)
(三)合格考生确定原则
我校在同一专业课考试科目内,按专业课考试成绩排名,依据招生计划确定专业课考试合格分数线,线上考生即为专业课考试合格。合格考生最多为招生计划的4倍。
(四)合格证书发放及成绩查询
2011年3月底前,为我校校考合格考生发放《北华大学2011年艺术类专业课考试合格证》,同时在学校招生网站公布合格考生名单,所有考生均可登陆查询考试成绩。
四、录取原则
1.我校美术类专业(含美术学、艺术设计、雕塑、绘画)原则上只招收江苏省美术类统考合格且我校校考合格考生。我校单独组织美术类校考合格考生,可报考我校美术类任一专业。
2.美术类专业,文化课成绩达到江苏省普通本科艺术类专业最低控制线,按校考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音乐学专业,文化课成绩达到江苏省普通本科艺术类专业最低控制线,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其他录取要求见《北华大学2011年招生章程》。
五、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吉林省吉林市华山路3999号
邮 编:132013
招生网址:
招办电话:0432-64608596 64608592(传真) 联系人:关平老师
美术学院:0432-64608185
音乐学院:0432-64608258 2011年艺术类招生简章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