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传媒学院2011年艺术类招生简章发布(最新)(3)

艺术类招生简章
2010-12-30 13:39:16 文/朱俊杰
1、广电艺术类专科专业招生计划及招生省份
序号 | 学院 | 专 业 | 计划数 | 学制 | 校考 省份 | 省统考 省份 | 学费 (元/年) | 就读校区 |
1 | 播音主持艺术学院 | 主持与播音 | 40 | 三年 | 黑龙江 甘肃 山东 山西 安徽 江苏 广东 | 湖北 河南 四川 湖南 浙江 | 9000 | 下沙 校区 |
2 | 管理学院 | 电视制片管理 | 40 | 三年 | 7000 | 桐乡 校区 | ||
3 | 新闻与传播 学院 | 新闻采编与制作 | 45 | 三年 | 9000 | 下沙 校区 | ||
4 | 影视艺术学院(电影学院) | 摄影摄像技术 | 45 | 三年 | 9000 | 下沙 校区 | ||
电视节目制作 | 45 | 三年 | 9000 | 下沙 校区 |
注:
1、我校广电艺术类专科专业只在上述省份招生。根据各省教育考试院(招生办)要求,我校专科专业考试分校考和省统考两类,表格中“校考省份”指专业成绩使用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的招生省份,“省统考省份”指使用省统考成绩的招生省份,敬请考生留意;
2、仅限于参加英语语种考试的高考生报考;
3、此计划非最终性计划,可能有变动,以教育部最后审定的计划为准。
2、 美术类专科专业招生计划
序号 | 学院 | 专 业 | 计划数 | 学制 | 学费(元/年) | 就读校区 |
1 | 文化创意学院 | 影视广告 | 45 | 三年 | 9000 | 桐乡校区 |
注:
1、仅限于参加英语语种考试的高考生报考;高考录取按各省考试院相关规定执行;
2、专业成绩承认各省美术类统考成绩;招生省份为浙江、山西、河南、山东、湖南、江苏、广东、安徽、江西。
3、此计划非最终性计划,可能有变动,以教育部最后审定的计划为准。
二、艺术类专业考试
(一)报名资格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
3、身体健康。
注:现役军人经大军区政治部批准可以报名参加统一文化考试。
(二)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学校在校生;
2、普通中学的在校生,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职业技术学校的在校生;
3、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或退学不满一年者(从被处分之日起,到报名开始之日止);
4、因触犯刑律而被追诉或正在服刑者。
(三)部分专业报考基本要求
1、摄影(电视摄像)、摄影(照明艺术)专业要求考生无平跖足,无色弱、无色盲,矫正视力5.0以上;身高要求170厘米以上;
2、摄影(图片摄影)专业要求考生无平跖足,无色弱、无色盲,矫正视力5.0以上;男身高要求170厘米以上,女身高要求163厘米以上;
3、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影视配音)、播音与主持艺术(英汉双语播音)、播音与主持艺术(法汉双语播音)专业男身高要求173厘米,女身高要求163厘米以上;
4、播音与主持艺术(礼仪文化)专业男身高要求175厘米以上,女身高要求165厘米以上;
5、表演专业男身高要求172厘米以上,女身高要求160厘米以上;
6、音乐表演专业男身高要求170厘米以上,女身高要求160厘米以上。
(四)考点、报考方法和报考时间
1、考点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