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师范大学成都学院2013年招生录取公告

四川美术高考信息
2013/7/10
为了全面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进一步规范我校招生录取工作,以考生为本,切实维护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确保我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四川省招生委员会、四川省教育厅有关招生录取工作的规定,结合本校实际,特对我校2013年招生录取的有关重要事项公告如下:
点击进入>>四川师范大学成都学院2013年艺术类录取查询
1、我校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的有关规定和“六公开”原则,及时在学校招生信息网(www.网址未加载)上公开招生政策,公开招生资格,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信息,公开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重大违规事件处理结果;同时我校将严格遵守高校招生“六不准”和教育部发布的“十条禁令”规定。
2、我校将严格执行由学校制定,并经四川省招考委、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审定并向社会公布的《四川师范大学成都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实行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实施招生录取工作。同时热忱希望社会各界、考生和家长支持、监督我校的招生录取工作。
3、近年来我校在开展招生录取工作中,发现时有招生中介或个人,冒充我校招生工作人员,扰乱正常的招生秩序,从事非法招生活动并从中诈骗钱财,严重损害考生利益,严重败坏学校声誉。为此,我校多次重申: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我校招生录取工作的唯一职能部门,我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人员从事与我校招生录取工作有关的各项事宜。提醒广大考生和家长高度警惕,凡涉及有关我校招生录取工作相关事宜,请直接与我校招生就业处取得联系,联系电话028-87953080 87953086 87959669 87953069 87953066,决不能轻信他人的花言巧语。考生为报考我校自己与外界联系受到的损失由其自己承担全部责任,与我校无任何关系。社会各界、考生和家长一旦发现有人假冒、盗用我校招生之名从事非法招生活动,或正在实施其他招生诈骗行为的,请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工商部门举报,也可以直接与我校招生就业处取得联系,我校将全力配合有关部门有效打击各类违法招生中介活动,直至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4、我校录取的新生,我们将直接按照考生报名或填报志愿时所留地址及收件人姓名通过邮局以专用特快方式寄发《四川师范大学成都学院录取通知书》。我们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开通“高考录取结果查询”供考生查核录取结果,考生可以根据我校提供的特快EMS编号在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网(www.ems.com.cn)上查询通知书的邮寄去向,我校没有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为转交录取通知书,请各位被录取新生注意查收。
5、根据川招考委(2013)37号文件规定,已被我校正式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得换录和退档,请考生及家长理解和支持。
6、我校将严格执行四川省物价局[川价函(2009)115号)]核定的各项收费标准,各专业收费标准在我校《2013新生入学指南》中已明确告知,各项费用均由学院校财务部门在校内设置的专柜收费点,在新生报到时一并收取。新生在来学校报到路途中一定要提高警惕,拒绝他人提出的任何钱财物要求,严防上当受骗。
7、四川省今年安排录取专二批次时间相对推后,而我校新生报到时间定于8月25-26日,请第一志愿填报我校专二批次的考生,在8月15-19日期间重点关注自己的录取情况,提前做好报到的相关准备工作。
学校设立的监督举报电话为:028-87953066 87953091
特此公告
四川师范大学成都学院
二0一三年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