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美术学院2012年招生简章(4)

陕西美术招生简章
2012-1-18 10:11:31 文/汪波
四、考试办法:
1、专业考试:
(1)考点安排:
考 点 | 报名时间(2012年) | 考试时间(2012年) | 地 址 | 咨询电话 |
山东省潍坊市招办 | 2月7日-8日 | 2月9日 | 潍坊市富华国际展览中心 | 0536-8271777 |
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 2月8日-9日 | 2月10日 | 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左家拢 | 0731-88631212 |
河南省郑州铁六中 | 2月14日-15日 | 2月17日 | 河南省郑州市中原东路124号 | 0371-68354129 |
兰州艺术学院 | 2月18日-19日 | 2月20日 | 兰州市城关区嘉峪关北路5号 | 09318651485 |
西安美术学院 | 2月20日-22日 | 2月24日—25日 | 陕西省西安市含光南路100号 | 029-88222342、88247882 |
(2)、考试内容:
1、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
a、演唱自选歌曲一首。
b、演奏钢琴(或器乐)练习曲或乐曲作品一首。
c、舞蹈:表演一分半钟左右的成品舞(风格不限)。
d、视唱练耳。
其中:a、b、c作为主项(任选一项);d为必考科目。
四项考试科目分值结构:满分为100分(其中:演唱、演奏、舞蹈各科为90分,视唱练耳10分)。除所选主项外,剩余两项任选一项作为专业特长另加5分。
2、美术学(学前教育、艺术教育)专业:
声乐、器乐、舞蹈、才艺表演(任选其中二科)满分为200分
注:考生持“西安美术学院音乐类专业准考证”及身份证参加音乐专业考试。考生考试文具自备,考场免费提供钢琴伴奏,也可自带伴奏。除钢琴
外其他乐器自备。
2、文化考试
参加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文化课统考。凡接到我院签发的“专业合格证”的考生,持“专业合格证”在户口所在地招办按规定办理文化统考报名手续,政审体检有当地招办统一办理,我院复审。
五、录取办法:
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录取原则:
1、陕西省考生,报考我院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的考生在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陕西省最低控制线的前提下,按照“音乐舞蹈类”专业联考成绩统一排队,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非陕西省考生,凡报考我院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美术学(学前教育、艺术教育)专业的考生在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本人所在省(市、自治区)最低控制线的前提下,按照专业课校考成绩统一排队,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六、入学事项及待遇:(按照学院公布的招生章程执行)
七、其他事项:(按照学院公布的招生章程执行)
西安美术学院临潼校区地址:西安市临潼区秦陵南路53号(考生由西安火车站东广场乘306路公交车或西临高速中巴车到临潼东关站下车向东200米即到)
邮编:710065
招生办公室电话:029-88247882、88222342、88221716(传真)
临潼校区电话:029-83816771、83816776
网址:www.xafa.edu.cnwww.www.mei-shu.cn
西安美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二零一二年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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