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政法大学2012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2)

陕西美术招生简章
2012-1-15 09:26:56 文/裴晶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四、招生地区及科类
2012年拟在陕西、湖南、河南、四川、福建、江西、广西、广东八个省招生,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兼招艺术文、艺术理考生;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只招收艺术文考生。
五、报考须知
(一)报考条件
1、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
2、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无色盲、色弱,年龄不超过25周岁;
4、身高男1.70米以上,女1.60米以上。
(二)报考与专业课考试安排见我校招生就业处网站公布的《关于2012年艺术类专业课报考与考试安排的通知》。
六、文化课考试
所有考生须参加201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七、录取原则
1、对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陕西省考生,在专业课、文化课成绩均为合格的基础上,录取按考生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再由高分到低分录取非一志愿的考生。
2、对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外省考生, 在专业课、文化课成绩均为合格的基础上,将专业课与文化课成绩折算为百分制后,按专业课成绩占60%,文化课成绩占40%,形成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综合分=
3、新生入学三个月内进行体检和报考条件复查,发现有体检不合格、考试作弊等不符合招生条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地区或原单位。
八、收费标准:按国家规定的艺术类专业收费标准执行
九、联系方式
招生办电话:029-88182275 传真:029-88182277
电子信箱: xfdzjc@126.com 网址:http://www.网址未加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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