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华南师范大学音乐类专业招生简章(2)

2024艺考
2014-1-03 17:35:37 文/孟若熙
2、复试安排表
复试时间、地点
报 到 | 理 论 笔 试 | 专 业 技 能 复 试 | |
时 间 | 2014年3月7日 | 2014年 3月8日 下午15:00-17:00 | 2014年3月9日开始 具体安排另定,届时在校招生办公布栏和音乐学院(大学城校区)同时公布 |
地 点 | 华南师范大学招生办 (石牌校区行政大楼213室) | 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 第一课室大楼 | 华南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艺体二栋 (音乐学院)。 |
注:考生初试合格后凭“复试入围通知书”到我校进行统一复试,所有进入复试的考生应参加音乐基础考试。
3、报名办法、收费标准
考生凭该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证及身份证到各考点报名,报名时须交正面免冠一寸相片2张。
报名考务费:按广东省粤价函[2010]79号文件规定,省外考点初试费235元/每生,广东考点初试费200元/每生;复试费100元/每生。
报名地点:招生办(石牌校区行政大楼213室)
三、考试内容
考生必须在华南师范大学2014年音乐与舞蹈学本科考试大纲及考试曲目规定的范围内准备考试内容和选取考试曲目(考试大纲及考试曲目可在华南师范大学招生网下载,网址:http://zsb.scnu.edu.cn)。初试原则上在考试大纲内选取曲目;复试必须在考试大纲内选取曲目,否则,每一首扣除该项成绩15分。考生初、复试的备考曲目必须在报名时进入华南师范大学招生网填写,今年器乐招生限定25种,具体参见华南师范大学2014年音乐与舞蹈学本科考试大纲。
(一)音乐学
1、初试
初试内容:演唱(奏)中外歌曲或乐曲1首。
2、复试
(1)复试内容:包括专业技能和音乐基础两大部分。
①专业技能
A、主考声乐者:准备3首曲目,考试现场抽签2首(初、复试曲目可以相同);
B、主考钢琴者:准备4首曲目,其中:练习曲1首、复调作品1首、奏鸣曲快板乐章1首、乐曲1 首。练习曲、复调作品必考,其余抽签1首(初、复试曲目可以相同);
C、主考器乐者:准备3首曲目,其中:练习曲1首、乐曲2 首。考试现场抽签2首(初、复试曲目可以相同);
②音乐基础
A、乐理笔试;
B、视唱练耳面试。
(2)成绩计算方式:
①成绩比例:专业技能占80%;音乐基础占20%(其中视唱练耳10%、乐理10%)。
②评分标准:专业技能和音乐基础均按百分制评分。
③评分细则:(参见考试大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