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陕西科技大学艺术类招生简章(2)

2024艺考
2013-12-25 14:07:38 文/王婧琪
一、招生计划
动画 | 60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60 |
视觉传达设计 | 60 | 广播电视编导 | 90 |
环境设计 | 60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60 |
产品设计 | 60 |
注:以上专业均为本科,文理兼招,外语教学为英语,具体计划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二、报考条件
1、不符合高考报名条件者不得报考。
2、按教育部及各省(市、自治区)有关规定,考生须参加省级统考(联考),成绩合格者方可参加我校校考。请考生务必了解本省(市、自治区)招生政策,明确所属情况。
3、艺术类专业身体条件要求
美术类各专业:要求考生无色盲,无色弱。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要求考生无色盲,无色弱,无夜盲,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残疾;男生身高不低于1.68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58米。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要求考生发音器官无疾病,无色盲,无色弱,无夜盲,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肢体畸形,面部、颈部、手、臂无明显疤痕、纹身、胎记及皮肤病。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
4、我校所有非外语专业外语教学为英语。
三、报名须知
1、考生须按本省(市、自治区)要求履行报名程序。
2、考生报名时,须按要求填写、核实相关报名信息,要求信息准确、字迹清楚。
3、考生在美术、编导、播音大类中只能选报一类,不得兼报。
4、我校设校考考点的省份,不接收该省份之外的考生在该点参加测试。
5、校考专业测试合格考生还须根据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填报高考志愿,录取时以高考志愿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