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湖南师范大学艺术类招生简章(省外)(3)

2024艺考
2013-12-25 11:48:07 文/李芳
六、录取原则
对取得了各省(自治区)艺术类专业统考合格证和我校艺术类专
业校考合格证且文化课成绩达到各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我校按以下原则录取:广播电视编导和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按照考生所在省份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文化成绩相同,专业成绩高者优先;美术类、音乐类、舞蹈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校考专业分*60%+高考文化分*40%),综合成绩相同时,专业成绩高者优先。
七、其他
1、新生入校后两个月内组织入学资格审查,凡考试有舞弊行为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
2、咨询电话
学校招生办公室:0731-88872168、88872412
音乐学院:0731-88638506 (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
美术学院:0731-88631985 (美术学、艺术设计学、绘画)
新闻与传播学院:0731-88872783 (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
工程与设计学院:0731-88873053 (工艺美术)
文学院:0731-88872571 (戏剧影视文学)
3、湖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zsb.hunnu.edu.cn
4、本简章适用于湖南省以外我校设有校考考点省份的艺术类专业考生。
5、湖南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保留对本简章的最终解释权。
2014年湖南师范大学省外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大纲
一、美术类专业
美术类专业含美术学、艺术设计学、绘画、工艺美术等专业。招生考试科目为素描和色彩,各科考试时量均为180分钟。
科目一:素描
一、考试目的及能力要求
通过默画或根据照片写生的方式,考查考生对画面构图、比例、形体、结构、透视等方面知识的理解、运用和表现能力。
能力要求:
1.对客观对象形体结构及明暗变化规律的观察、分析和理解能力;
2.运用素描常用工具材料表现对象的能力;
3.把握整体画面的能力。
二、考试内容和方式
1.考试内容:人物,限头像、胸像、半身带手,原则上不考全身像。
2.考试形式:默画或照片写生。
3.考试用具:八开素描纸,限用铅笔、炭笔表现。
三、复习备考建议
1.学习运用人体解剖知识、绘画透视知识,以写实为主要表现手法,加强造型基本功训练。
2.熟练运用铅笔、炭笔工具表现对象。
3.培养敏锐的观察能力及准确、生动的表现能力。
4.注重研习经典的素描作品范例,熟悉和理解素描技法,提高审美能力、鉴赏能力和表现能力。
科目二:色彩
一、考试目的及能力要求
通过表现指定实物(静物)的方式,考查考生对色彩基础知识的理解掌握程度,以及对色彩的感觉和表达能力。
能力要求:
1.画面组织能力,包括构图能力和对形体结构、色彩的表达能力;
2.整体把握色调以及色彩局部与整体关系的能力;
3.对空间层次、质感、量感的表现能力;
4.运用水彩或水粉表现技法的能力。
二、考试内容和方式
1.考试内容:静物,表现对象以日常生活用品(如陶瓷、金属、玻璃器皿等)与瓜果蔬菜组合或文具的组合为主,同时与衬布搭配。
2. 考试形式:默画或照片写生。
3.考试材料:八开水彩纸,限用水彩或水粉表现。
三、复习备考建议
1.在正确理解描绘对象形体结构的基础上,重点学习和运用色彩规律,把握画面整体色调。
2.熟练掌握水粉或水彩画表现技法。
3.以写实的表现方法为主,不主张使用抽象画法。
4.注重从经典作品中汲取营养,提高审美能力、鉴赏能力和表现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