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工业大学2012年艺术类招生简章(2)

辽宁美术招生简章
2012-1-01 23:33:52 文/裴晶
考点 | 报名考试地点 | 地址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北京 | 北京城市学院 | 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中路269号 | ||
青岛 | 八大关宾馆小礼堂(报名) | 青岛市市南区山海关路19号 | ||
大连 | 大连工业大学服装学院 | 大连市甘井子区轻工苑1号 |
3、“服装表演(空中乘务方向)”专业:
考点 | 报名考试地点 | 地址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大连 | 大连工业大学爱丁堡国际航空服务学院 | 大连市甘井子区轻工苑1号 | (随报随考) | |
沈阳 | 辽宁大学 | 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66号 | (随报随考) | |
南京 | 江苏教育学院 | 江苏省南京市北京西路77号 | ||
哈尔滨 | 黑龙江东方学院 | 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331号 | ||
长春 | 长春艺术实验中学 | 长春市朝阳区湖滨街788号 | ||
大连 | 大连工业大学爱丁堡国际航空服务学院 | 大连市甘井子区轻工苑1号 | ||
大连 | 大连工业大学爱丁堡国际航空服务学院 | 大连市甘井子区轻工苑1号 | 2012年3月12-14日 (随报随考) |
(四)考试科目及内容
1、美术类专业:
考试科目 | 满分 | 考试内容 | 试卷尺寸 | 考试时间 |
素 描 | 100 | 头像写生 | 8K | 150分钟 |
速 写 | 100 | 人物默写 | 8K | 30分钟 |
色 彩 | 100 | 静物默写 | 8K | 180分钟 |
2、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专业:
(1)初试:形体考核(包括形体基本数据测量及体貌观测,考生需自备泳装,不得化妆和盘发)。
注:考生需自备7寸半身照片(非艺术照)一张,能反映个人形体条件的资料照片若干张
如有与专业相关的获奖证书,请将原件及复印件一并带来,在报名当天送交于我校教师。
(2)复试:①服装表演考查(考生自备高跟鞋及表演服装一套);
②特长展示(考生自备2分钟舞蹈或形体操表演,自备音乐VCD光盘,并将所用曲目录在开始位置)。
3、服装表演(空中乘务方向)专业:
专业考试分为初试与复试。
●专业考试内容:形象与仪态、职业素质(沟通能力、亲和力、服务意识、心理素质、应变能力等)、中英文交流能力等。
●学生着装需得体,体现形体美与气质美。女生要求盘发、露出前额。
(五)考试成绩与合格证
根据专业课考试成绩,学校将于4月10日之前,给参加我校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寄发“艺术专业考试合格证”,并通知专业课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单独通知,但考生可以通过电话或网络查询成绩。
【录取】
1、录取批次
我校艺术类本科、艺术类高职专科按各生源省份安排的录取批次参加录取。
2、录取原则
(1)德、智、体全面考核;
(2)①本科专业:
“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专业只录取参加省级统考(不组织此类专业省级统考的省份除外)和我校校考,且成绩均合格的考生;
“艺术设计(中外合作办学)”和“服装设计与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录取参加省级统考且成绩合格的考生。
其余专业在辽宁、湖南两省只录取参加省级统考合格的考生;在其他省份原则上只录取参加省级统考和我校校考,且成绩均合格的考生;
②高职专科专业:
“服装表演(空中乘务方向)”专业只录取参加省级统考且成绩合格的考生,若不组织此类专业统考的省份则只录取参加我校校考且成绩合格的考生。
其余专业只录取参加省级统考且成绩合格的考生。
(3)对文化课、专业课成绩特别优秀者优先录取;
(4)文化课和艺术专业课考试任何一科成绩为零者均不予录取。
(5)根据教学司〔2011〕23号《关于做好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规定:“对专业测试合格生源不足的省份,高校可不编制来源计划,但须在计划编制系统中相应省份的计划栏内设置为“0”,使合格考生可填报志愿,若专业测试合格的考生达到本校录取标准,则可以参加录取。”
3、本科录取办法
(1)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考生的录取办法为:
各专业均制定艺术专业课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校考专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即为专业合格证分数线)、文化课总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外语单科最低控制分数线,在此基础上按专业课成绩和文化课成绩折算后的综合分由高至低录取。
(2)各专业综合分折算方法
① 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设计方向)、服装设计与工程(形象设计方向)、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方向)、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方向)、艺术设计(设计管理方向)、艺术设计(景观设计方向)、艺术设计(饰品设计方向)、艺术设计(建筑空间设计方向)、工业设计、摄影、雕塑、数字媒体艺术、数字媒体艺术(数字传播设计方向)、美术学等专业:
综合分 = 专业课考试成绩×2.5 + 普通高考文化成绩
② 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
综合分 = 专业课考试成绩×2.5 + 普通高考文化成绩
注:该专业要求考生有一定的数学基础,录取时还要制定数学单科最低控制分数线;
③ 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专业:
综合分 = 专业课考试成绩
④ 艺术设计(中外合作办学)、服装设计与工程(中外合作办学)等专业:
综合分 = 专业课考试成绩 + 普通高考文化成绩
4、高职专科录取办法
(1)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录取办法为:
各专业均制定艺术专业课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校考专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即为专业合格证分数线)、文化课总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外语单科最低控制分数线,在此基础上按专业课成绩和文化课成绩折算后的综合分由高至低录取。
(2)各专业综合分折算方法
①艺术设计(服装设计方向)、艺术设计(家用纺织品设计方向)、人物形象设计等专业:
综合分 = 专业课考试成绩×60% + 普通高考文化成绩×40%
②装潢艺术设计、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方向)、电脑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艺术设计等专业:
综合分 = 专业课考试成绩×70% + 普通高考文化成绩×30%
③服装表演(空中乘务方向)专业:
综合分 = 专业课考试成绩
【收费标准】
(一)我校各专业学费收费标准如下:
1、艺术设计(中外合作办学)、服装设计与工程(中外合作办学)等专业为38000元/年/人;
2、其它各艺术类本科专业为10000元/年/人;
3、艺术类高职专科各专业为8000元/年/人。
(二)住宿费最高收费标准为1200元/年/人。
注:以上收费标准以辽宁省物价局审批结果为准。
【学生待遇及管理】
1、学生实行高额奖学金制度,享受面达40%。
2、学生管理按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大连工业大学学生管理规定》执行。
3、学生毕业时按国家政策规定就业。
4、为保证新生质量,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将进行全面复查,发现不符合招生条件弄虚作假或有舞弊行为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地区或原单位,并将报送考生所在单位予以严肃处理。
特别说明:本简章内容若有与上级相关政策、规定不符之处,以上级政策、规定为准。
【联系方式】
招生业务主管部门:大连工业大学学生工作处
通讯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轻工苑1号
邮政编码:116034
咨询电话:0411-86323661、86323693
招生信息发布网址:http://zsb.dep.dlp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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