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师范大学2012年美术学录取原则

江苏美术录取原则
2011/11/24
(面向江苏省外)
录取原则
根据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对报考我校上述艺术类专业,高考文化分总分和专业考试总分均达到所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如果考生所在省份有专业统考或联考要求的,考生还须参加所在省专业统考或联考,且成绩合格)的考生,将其高考文化总分与专业考试总分相加成综合分,对兼报不同艺术专业的考生,如所报专业考试科目相同,则录取时统一划定各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综合分),分别按不同省份考生所报专业志愿的先后顺序择优录取;如考生所报专业考试科目不同,则分别按不同省份考生所报专业志愿的先后顺序择优录取。详细录取规则以我校在本科招生网上公布的省外招生章程为准。
关阅读>>>
南京师范大学2012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2011年南京师范大学艺术类专业录取分数线
重要资料>>>2011年艺术类高考录取分数线汇总
查看 南京师范大学 招生计划、录取分数线、录取查询,请登录汇总专题:/edu/nanjingshifandaxue.html
更多江苏院校美术高考信息点击查看江苏美术高考网:/yikao/jiangsu/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