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湖南城市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含艺术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湖南城市学院章程》及教育主管部门相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校名:湖南城市学院,英文译名:Hunan City University,国标代码为11527。学校地址:湖南省益阳市迎宾东路518号。邮政编码:413000。学校本科招生网网址:http://hncuzs.jysd.com。电子邮箱:zs@hncu.edu.cn。

第三条 学校是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是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湖南省本科一批录取高校。

第四条 学校是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国家级众创空间单位、湖南省高水平应用特色学院,拥有土木工程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第五条 达到本科培养要求的毕业生,颁发湖南城市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文凭;符合湖南城市学院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第六条 学校与新西兰维特利亚理工学院(Whitireia Community Polytechnic,New Zealand)合作举办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本科专业。

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为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教育招生计划,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入学考试,学制4年,采取3+1联合培养模式,前三年在湖南城市学院学习,第四年学生自愿选择赴维特利亚理工学院留学或继续在湖南城市学院学习。若选择赴维特利亚理工学院留学,达到要求的,可获得由维特利亚理工学院授予的视觉艺术与设计专业应用文学学士学位证书,符合学校相关规定的,可获得湖南城市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若选择继续在湖南城市学院完成学业,达到要求的,可获得湖南城市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七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分管招生工作的领导任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领导招生工作的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八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协调处理日常招生工作事务。

第九条 学校成立由纪委书记任组长、纪委办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招生监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生监察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学校面向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国家任务的普通全日制本科生。

第十一条 招生就业处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及要求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报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具体招生科类、专业和计划以生源省(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十二条 根据教育部及湖南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做好本校本科招生计划预留(不超过年度招生总计划的1%)及使用。预留计划使用将严格执行教育部及省教育厅的相关规定,主要用于解决本科批次平行志愿投档的各地上线生源不平衡,及对进档后各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严格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控制在11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控制在102%以内,符合录取条件的,进档不退档。投档原则按照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

第十四条 学校依据考生高考总成绩,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学生。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无专业分数级差”的原则,结合考生高考体检结果,依次择优录取,同分情况下按生源省份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没有同分排序规则的,对于非外语类专业,依次按高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外语类专业优先录取外语成绩高的考生。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符合条件且未完成计划的其他专业(高考改革省份限同一专业组内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 学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有关加分或降分的规定。

第十六条 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统考(联考)成绩。投档时,其高考文化成绩、专业统考(联考)成绩须达到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艺术类专业相应层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投档比例、投档方式等原则以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录取原则为:以综合分投档的,录取规则按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专业投档规则执行;非以综合分投档的,按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30%+专业成绩×70%)由高到低排序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下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专业成绩仍相同,则依次按高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第十七条 报考体育类专业的考生,专业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必须分别达到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同批次体育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在投档的考生范围内,按考生所在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投档分数相同时,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十八条 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实行专业志愿录取,不接受未填报该专业志愿的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

第十九条 报考我校英语商务英语专业的考生,英语高考成绩必须在100分(150分制)及以上。

第二十条 英语、商务英语、中外合作办学要求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但学校公共外语课程只开设英语教学。

第二十一条 涉及高考改革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报考时须符合专业选科要求,否则不予录取。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参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学校不限定男女生比例。

第二十三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新生应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办理报到手续。已录取但不能按时报到者,须向学校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同意方可延期,延期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两周,未经同意逾期一周不报到者,按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处理,不予注册学籍。

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包括身体体检、高考加分等档案材料、特殊类型招生专业复测等在内的全面复查。对复查发现的问题,学校将集中研究处理,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章 其他规定

第二十六条 招生录取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三十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六不准”的规定,自觉遵守保密制度,严格保守招生工作秘密。

第二十七条 学校实施学分制收费方式,学费不超过学年制学费总额。收费项目包括学费、住宿费和代收费,具体到专业的收费明细项目和标准将在入学须知中列明。学生入学须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

第二十八条 学校设置了奖、助、贷、勤、补、免等多渠道较完善的资助体系。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学校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和程序,采取勤工助学、特困补助等措施予以资助。学校鼓励学生通过勤工助学、获得奖学金等多种方式完成学业。

第二十九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学生转学相关规定。需要调整专业者,按《湖南城市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执行。

附 则

第三十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由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我校原有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政策变更,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

电 话:0737-4628168、4628858(兼传真)

0737-6110025(纪委/省监委驻校监察专员办)

学校网址:www.hncu.edu.cn

2023年湖南城市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含艺术类)

下载Word文档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下载Word文档

带你看艺考
艺考信息时光机

2023年院校介绍:“省部共建”与“部省合建”你了解多少?

​六月的高考虽然还没有真正到来,但不少家长深知三分考七分报,已经开始了考后志愿填报的规划工作。在挑选学校时,不少家长希望自己的孩子有机会进入院校中的翘楚——985、211、双一流高校,但这些院校竞争激烈,录取难度可想而知,因而不少家长便将目光放在了省部共建、部省合建高校上。
省部共建,部省合建
2023高考省部共建,部省合建2023/5/25

关于公示暨南大学2023年运动训练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的通知

关于公示暨南大学2023年运动训练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的通知
关于公示暨南大学2023年运动训练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的通知
体育类招生信息关于公示暨南大学2023年运动训练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的通知2023/5/24

东北大学2023年运动训练专业拟录取名单公示

东北大学2023年运动训练专业拟录取名单公示
东北大学2023年运动训练专业拟录取名单公示
体育类招生信息东北大学2023年运动训练专业拟录取名单公示2023/5/24

上海海事大学2023年高水平运动员优惠等级人员名单公示

上海海事大学2023年高水平运动员优惠等级人员名单公示
上海海事大学2023年高水平运动员优惠等级人员名单公示
高水平运动队招生信息上海海事大学2023年高水平运动员优惠等级人员名单公示2023/5/24

黑龙江省2023年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政治考察及体检面试体能测评考生必读

黑龙江省2023年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政治考察及体检面试体能测评考生必读
黑龙江省2023年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政治考察及体检面试体能测评考生必读
黑龙江高考招生资讯黑龙江省2023年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政治考察及体检面试体能测评考生必读2023/5/24

江西师范大学2023年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二志愿)拟录取名单公示

江西师范大学2023年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二志愿)拟录取名单公示
江西师范大学2023年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二志愿)拟录取名单公示
体育类招生信息江西师范大学2023年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二志愿)拟录取名单公示2023/5/24

西南交通大学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田径入选资格名单公示

西南交通大学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田径入选资格名单公示
西南交通大学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田径入选资格名单公示
高水平运动队招生信息西南交通大学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田径入选资格名单公示2023/5/24

南京医科大学2023年综合评价初审通过名单公示

南京医科大学2023年综合评价初审通过名单公示
南京医科大学2023年综合评价初审通过名单公示
综合评价南京医科大学2023年综合评价初审通过名单公示2023/5/24

中山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资格名单公示

中山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资格名单公示
中山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资格名单公示
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信息中山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资格名单公示2023/5/24

西南交通大学2023年高水平艺术团入选资格名单公示

西南交通大学2023年高水平艺术团入选资格名单公示
西南交通大学2023年高水平艺术团入选资格名单公示
高水平艺术团招生信息西南交通大学2023年高水平艺术团入选资格名单公示2023/5/24

2023年上海音乐学院新疆协作计划招生考试专业合格考生名单

2023年上海音乐学院新疆协作计划招生考试专业合格考生名单
2023年上海音乐学院新疆协作计划招生考试专业合格考生名单
艺术类专业成绩查询2023年上海音乐学院新疆协作计划招生考试专业合格考生名单2023/5/24

南京中医药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2023年综合评价招生初审合格考生名单公示

南京中医药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2023年综合评价招生初审合格考生名单公示
南京中医药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2023年综合评价招生初审合格考生名单公示
综合评价南京中医药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2023年综合评价招生初审合格考生名单公示2023/5/24

湖南科技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湖南科技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湖南科技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普通类招生章程湖南科技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2023/5/24

青海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23年7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青海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23年7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青海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23年7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青海高考招生资讯青海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23年7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2023/5/24

宁夏医科大学2023年预防医学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宁夏医科大学2023年预防医学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宁夏医科大学2023年预防医学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普通类招生简章宁夏医科大学2023年预防医学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2023/5/24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2023年运动训练专业拟录取名单公示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2023年运动训练专业拟录取名单公示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2023年运动训练专业拟录取名单公示
体育类招生信息湖南人文科技学院2023年运动训练专业拟录取名单公示2023/5/24

浙江大学2023年运动训练拟录取名单公示

浙江大学2023年运动训练拟录取名单公示
浙江大学2023年运动训练拟录取名单公示
体育类招生信息浙江大学2023年运动训练拟录取名单公示2023/5/24

西南大学2023年运动训练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

西南大学2023年运动训练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
西南大学2023年运动训练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
体育类招生信息西南大学2023年运动训练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2023/5/24

长春光华学院艺术设计学院2023年招生简章

2023年长春光华学院普通类招生简章,长春光华学院艺术设计学院2023年招生简章
2023年长春光华学院普通类招生简章
艺术类招生简章2023年长春光华学院普通类招生简章2023/5/24

浙江科技学院2023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浙江科技学院2023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浙江科技学院招生网
艺术类招生简章浙江科技学院招生网2023/5/24
没有更多了?去看看其它艺考内容吧

艺考热搜

艺考数据
艺考资源站

  • 艺考分数线
  • 艺考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