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大学2012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省内音乐类)(2)

河南美术招生简章
2012-1-09 16:13:09 文/庞瑾
2.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表演(合唱与指挥、欧洲管弦乐器等方向)、表演(戏剧方向)等专业,在河南省音乐、舞蹈专业统考成绩合格的基础上,需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简称校考),按校考成绩录取。
3. 考生参加我校校考时,需持省辖市招办核发的“2012年艺术类专业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交同底版免冠正面二寸照片2张、考务费100元。
(二)校考科目:
1.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1)主科(歌曲写作,四部和声写作);(2)视唱;(3)钢琴演奏(奏鸣曲一首、钢琴创作作品一首)。
2. 音乐表演(合唱与指挥方向):(1)主科(演唱歌曲一首);(2)视唱练耳;(3)特长展示:指挥合唱作品或钢琴演奏)。
3.音乐表演(欧洲管弦乐器方向):(1)主科:一首练习曲,一首乐曲;(2)视唱:两条两升两降以内的线谱。注:乐理知识及听音采用省统考的成绩。
4.表演专业(戏剧方向):详见我校2012年表演(戏剧方向)招生章程或登录河南大学招生信息网查询。
(三)校考时间、地点:
1.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2012年3月10、11日报名,3月12日考试。
2. 音乐表演(欧洲管弦乐器方向):2012年3月9——13日。
3.音乐表演(合唱与指挥方向):2012年3月12——20日。
4. 表演专业(戏剧方向):2012年3月12——20日。
校考地点:登封。
(四)评分准则
专业考试(校考)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学校招生、纪检部门的监督下,采取全程录像,评委在校考时所评分数只是初试成绩,考生的最终成绩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组会同专家评委复审确定。
(五)文化课考试
考生到户口所在县、市招生办报名,参加2012年全国普通高招文化课统一考试。
四、录取原则
我校招生录取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的原则,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文化成绩和省专业统考成绩达到省定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各专业的不同特点,录取原则如下:
(1)音乐学专业按专业成绩占60%、文化成绩占40%的百分制权重(计算公式详见河南大学招生信息网)计算考生综合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顺序择优录取。
(2)音乐表演中的声乐、器乐(省统考)、欧洲管弦乐(校考)、舞蹈编导等专业,在视唱及格的基础上;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在视唱、钢琴演奏及格的基础上;均按照专业主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专业主科成绩并列,再按照专业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表演(戏剧方向)及音乐表演(合唱与指挥方向),按照我校校考专业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咨询电话与网址:
河南大学艺术学院:0378-2192459 0378-2868833转8542
河南大学艺术学院网址:http://ysxy.henu.edu.cn/
河南大学招生办公室:0378-2868221
河南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zs.henu.edu.cn
河南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
2012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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