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重庆文理学院视觉传达设计录取原则

重庆美术录取原则
2017/10/29
2017年重庆文理学院视觉传达设计录取原则
艺术类(专业成绩一律认定各省相关专业统考或联考合格成绩): (1)美术类(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专业: 按综合分择优录取。 综合分=70×(专业分÷专业满分)+30×(文化分÷文化满分) 综合分相同时,参考学生综合素质择优录取。 (2)音乐学专业: 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参考文化成绩。 (3)舞蹈学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参考文化成绩。(4)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综合分择优录取(综合分=文化分+专业分)。 综合分相同时,参考学生综合素质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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