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2013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实施办法(4)

重庆联考大纲
2012/11/21
八、经费管理
考生按重庆市财政、物价部门的规定缴纳报名考试费,考生所缴的专业考试费等均纳入专业考试专项经费统一管理(委托各考点财务部门单列专项帐户代为管理),供考点命题、制卷、考试、评卷、统分等有关开支,要做到专款专用、量入为出、开支合理,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管理核算经费收支。除按规定收取的费用外,各考点和招生学校不得自立项目和标准另行收费。
九、违规处理
专业统考是国家教育考试的组成部分,在统考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重庆市国家教育考试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及教育部和我市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在艺术专业统考或校考中被认定为违纪的考生,取消其该科考试成绩;被认定为作弊的考生,取消其当年普通高考报名或录取资格,考生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档案。其中: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给予下一年度不得报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处理。
十、其他
市内各专业考点和招生院校要加强对招生工作的宣传并做好信访咨询工作,市教育考试院将在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重庆招考信息网等相关媒体上刊载有关政策、规定、办法
市内院校在市外招生,按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办理;市外院校在重庆市招生,按本办法有关规定办理。
十一、本办法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负责解释。
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和参照独立设置艺术类本科院校招生办法执行的学校名单
31所独立设置艺术院校:
中央戏剧学院 中央美术学院 中央音乐学院 中国音乐学院
北京电影学院 北京舞蹈学院 中国戏曲学院 天津音乐学院
天津美术学院 鲁迅美术学院 沈阳音乐学院 吉林艺术学院
上海音乐学院 上海戏剧学院 南京艺术学院 中国美术学院
景德镇陶瓷学院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 山东艺术学院
湖北美术学院 武汉音乐学院 广州美术学院 星海音乐学院
广西艺术学院 四川美术学院 四川音乐学院 云南艺术学院
西安美术学院 西安音乐学院 新疆艺术学院 解放军艺术学院。
13所经批准参照独立设置艺术院校招生办法执行的学校:
清华大学 中国传媒大学 中央民族大学 东华大学 江南大学
北京服装学院 北京印刷学院 天津工业大学 复旦大学上海视觉艺术学院
苏州大学 浙江传媒学院 浙江理工大学 内蒙古大学
注:浙江传媒学院(仅限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摄影、录音艺术等4个艺术类本科专业)、浙江理工大学(仅限艺术设计1个艺术类本科专业)、内蒙古大学(仅限音乐表演、表演、音乐学等3个具有蒙古族特色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北京印刷学院(仅限艺术设计本科专业)、苏州大学(仅限艺术设计本科专业)
重庆市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专业考试时间安排表
类 别 |
考点 |
现场确认时间 |
考试时间 |
美术类 |
四川美术学院 |
2012年12月14日 |
2012年12月16日 |
音乐类 |
西南大学 |
2012年12月13日—14日 |
2012年12月15日-23日 |
广电编导 |
重庆邮电大学 |
2012年12月20日—21日 |
2012年12月20、21、23日面试,12月22日笔试, |
影视类 |
重庆大学 |
2012年12月21日-22日 |
2012年12月23日-28日 |
舞蹈类 |
2012年12月14日-15日 |
2012年12月16日-18日 |
注:
1.艺术考生专业考试网上报名确认考点及专业的时间:2012年12月11日上午9:00时至下午18:00时;
2.各考点专业考试现场确认截止时间为最后一天下午18:00时;
3.未在网上报名确认考点及专业的考生不得参加专业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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