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电力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2)


   1. 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 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不得更改。
   4. 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5. 现役军人只能报考我校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有关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我校研招办联系。
   (五)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照相。
   (六)具体网上报名、缴费及确认网上报名信息的时间、办法等,考生可于9月中旬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
   三、 考生资格审查
   我校将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容许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参加初试。我校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考生(含推免生)在报考时要全面、客观地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作弊所受处罚情况要如实填写。对弄虚作假者,按照《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收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单考考生在现场信息确认时对报考资格进行预审,所需提供的材料网上报名时见我校公告。
   四、 考试
   (一)考生于教育部指定的时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我校不再给考生寄发《准考证》。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初试具体时间由教育部统一公布。选择我校报名点的考生在我校参加考试,选择外埠报名点的考生在报名点指定的考试地点参加考试。
    考生在每科目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具体出场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规定,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二)复试时间、地点、科目及方式由我校自定,在复试前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除工商管理硕士外),复试时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三)报考我校工商管理、工程管理、会计专业学位硕士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五、 调剂
   报考学术型和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之间的相互调剂政策,按教育部规定执行。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我校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六、 体格检查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具体时间、地点、要求在复试前见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 
   七、 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八、 其它
   (一)硕士生的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当年下达的招生规模数为准,招生目录中的人数仅供参考,复试阶段我校将根据生源情况、初试成绩等因素进行微调。
   (二)推荐免试研究生接收人数包含在各专业招生人数中。
   (三)根据教育部的有关文件精神,我校不举办任何性质的考研辅导班,不提供往年自命题科目试题,不指定参考书目。我校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可于9月中旬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看。
   (四)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五)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我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九、 联系方式
   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址为:第四教学楼B区211室。
   考生来函邮寄至: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北农路2号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102206。
   联系电话:(010)80798475,传真(010)80795820。
   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jsy.ncepu.edu.cn:8080/zhaoshengxinxiwang/。2014年研究生招生的有关信息将及时在该网站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十、 2014年研究生学费标准和奖助政策等将另行公布,本简章如有内容与教育部最新政策冲突,我校将按教育部最新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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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点击: 华北电力大学考研专题网站: /kaoyan/Special/hbdldx

华北电力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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