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新疆天文台201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6)

新疆考研招生简章
2013/9/24
十一、硕博连读
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为5年。报考硕博连读的考生,应按天文台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硕博连读申请。硕博连读生的具体选拔和确认办法由研招办公布。
十二、毕业生就业
非定向硕士生毕业后,自行联系用人单位,按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定向或委托培养硕士生毕业后按培养协议到定向或委托单位就业。
十三、违纪处罚
对于考生弄虚作假、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招生规定的行为,将按教育部修订后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中国科学院大学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十四、其它
1. 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原所在单位或委培、定向及服务合同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导致天文台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天文台不承担责任。
2. 现役军人报考,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3. 考生可通过中国科学院新疆天文台网页(http://xao.网址未加载)查询招生专业目录、部分科目考试大纲等相关招生信息,或直接同天文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咨询报考事宜。
4. 本简章如有与国家新出台的招生政策不符的事项,以新政策为准。
地 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科学一街150号
邮 编:830011
联系人:沈老师
联系电话:0991-3689010/3838628(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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