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医科大学2013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3)

安徽考研招生简章
2012/9/21
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提出指导性意见,试题均由我校自行命制,满分300分。
5.考试时间:2013年1月5-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
6.考试地点:由考生所在地市或高校报考点届时负责通知。
7.关于安徽医科大学报考点:从2013招生年度开始,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在安徽医科大学设立硕士研究生报考点。因容纳规模有限,我校报考点仅接受安徽医科大学(含独立学院)应届毕业的考生(包括报考本校和外校)及合肥市范围内报考安徽医科大学的考生。
六、各业务综合课包含内容如下:(其中统考科目以教育部考试大纲为准。)
1.701生物综合包括:细胞生物学、微生物学、生理学。
2.308护理综合包括:护理学导论、基础护理学、内科护理学、外科护理学。
3.352口腔综合包括:口腔颌面外科学、口腔修复学、口腔解剖生理学、口腔组织病理学、牙体牙髓病学、牙周病学。
4.353卫生综合包括:职业卫生与职业病学、环境卫生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卫生统计学、流行病学。
5.702药学综合(学术型)包括:药物分析、药物化学、药剂学、药事管理学。
6.349药学综合(专业学位)包括:药理学、药物化学、药剂学、药物分析、药事法规。
7.350中药专业基础综合包括:中药学、中药化学、中药鉴定学、中药药剂学
8.703卫管综合包括:管理学基础、卫生经济学、社会医学、卫生统计学。
9.306西医综合包括:生理学、生物化学、病理学、内科学(含诊断学)、外科学。
10.307中医综合包括:中医基础理论、中医诊断学、中药学、方剂学、中医内科学、针灸学。
11.312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包括:普通心理学、发展与教育心理学、实验心理学、心理统计与测量。
七、复试内容:主要包括英语考试、专业课考试、中文写作及面试等,具体内容以复试前通知为准。
八、录取及学制
1.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定向、非定向、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凡属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硕士生均实行合同制。在正式录取之前,招生单位、用人单位、拟录取为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考生之间,分别签订合同。
3.我校招收的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
4.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九、毕业生就业
定向或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或委托单位就业。
非定向和自筹经费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或按照培养合同就业。招生单位及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十、学科、专业名称标“★”符号,为校本部及第一附属医院有科学学位博导的博士学位授权学科;标“●”符号,为国家级重点学科;标“▲”符号,为安徽省级重点学科。(国家、省级重点学科仅包含以安徽医科大学为申报单位的重点学科,不包含省外非直属单位的重点学科。)
十一、特别提醒: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等专业研究生报考执业医师政策请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国家卫生部每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等相关文件。
十二、欢迎访问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或来信、来电咨询。
安徽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网站:http://yjsxy.ahmu.edu.cn
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81号安徽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招生办
邮编:230032
联系电话:0551-5161051(兼传真)
电子信箱:yzb@ahmu.edu.cn
联系人:薛老师、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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