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医科大学2013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安徽考研招生简章
2012/9/21
查看说明:
1、请考生朋友先浏览“目录说明”,了解报考注意事项,再浏览“专业目录”;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2、9月28-29日,应届本科生网上预报名(预报名信息有效,无需重复报名);10月10-31日,网上报名;11月10-14日,到所选择的报考点现场确认。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12年12月25日-2013年1月7日,考试时间为:2013年1月5-6日。
3、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各专业均不接收跨专业报考考生,所有专业均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含高职高专毕业生、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4、拟招生人数仅供参考,最后的实际招生数要以教育部下达的2013年招生计划为准。
5、如有疑问,请拨打我校研招办咨询电话:0551-5161051,或发邮件:yzb@ahmu.edu.cn
(一) 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说明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2013年研究生招生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清华大学建校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以提高质量为核心,以促进公平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深入推进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继续推动研究生教育结构调整和优化,进一步强化考试安全责任,全面规范录取管理,推动研究生教育科学发展。
我校将继续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着力提高研究生选拔培养质量,特别是要加大研究生教育结构调整优化力度,进一步增加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规模,提高研究生培养的社会适应性和竞争力。为做好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前期准备工作,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13年我校72个学科、专业学术型及五个类别的专业学位拟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1061名,其中学术型学位624名,专业学位437名(最后的实际招生数要以教育部下达我校的2013年招生计划为准),其中含部分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生。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可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6.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4)成教毕业生、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注:我校所有学科、专业均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含高职高专毕业生、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三、本科专业及其他要求:
1.我校临床医学各专业(除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临床检验诊断学以外)只接收本科为西医临床医学专业的考生报考;影像医学与核医学只接收本科为西医临床医学和医学影像学专业的考生报考;临床检验诊断学只接收本科为西医临床医学和医学检验专业的考生报考。
2.我校口腔医学各专业只接收口腔医学专业毕业的考生报考。
3.我校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新增全科医学、临床病理学领域,只接收本科为全日制西医临床医学本科专业的考生。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2013年全科医学考试科目按照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统一要求进行设置,国家对全科医学领域实行单独划线。
4.有特别要求的专业,须同时满足该专业的要求,各学科、专业具体要求详见专业目录备注栏;
5.备注栏特别注明的学科、专业方可接收推荐免试生,未注明的专业不接收推荐免试生。外校推免生申请我校,详见附件《安徽医科大学2013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说明》。最终拟接收的推免生名单将于网报结束前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公布。
四、2013年我校招收硕士生的二级研究生培养单位及代码见后附表格。我校非直属培养单位的各专业招生计划纳入我校统招计划,研究生第一学年在我校本部学习研究生基础课程,后两年分到各相关单位跟随责任导师进行后期培养。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医学科学院及北京大学深圳医院为我校战略合作伙伴单位。
五、报考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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