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民族大学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3)

贵州考研招生简章
2012/8/24
想政治素质、专业基础、科研能力、外国语水平等方面进行考查,采取面试与笔试相结合,实行差额复试。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
五、录取
(一)我校将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按一定权重进行计算,并结合考生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定向、非定向、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硕士生均实行合同制,招生单位、用人单位、拟录取为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考生之间,须在录取前分别签订合同。
(三)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录取的考生优先考虑公费。
六、其它事宜
(一)学 制:我校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均为3年。
(二)全日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顺利毕业后可获取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三)我校设立了研究生奖学金及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体系,支持和鼓励研究生成长成才。此外,我校还为研究生设立助教、助研、助管等“三助”岗位。
(四)考试科目、考试范围
1.考试科目:见《贵州民族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我校初试自命题专业课考试科目均未指定参考书目,考生复习时参照我校公布的考试范围。
(五)人事档案
复试结束后,即调人事档案进行政审,政审合格者发录取通知书,不合格者档案退回原单位。新生入学时,凭录取通知书将组织关系等转入我校。
(六)选导师
研究生入学后选导师,实行师生双向选择,考生报名时可不填指导教师。
(七)本招生简章各项内容如与教育部2013年研究生招生政策和规定有不一致者,按教育部有关政策和规定执行。
七、联系方式
贵州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传真):0851-3610705
联系人:程老师 电子邮箱: gznc_yz@163.com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贵州民族大学研究生处 邮编:550025
贵州民族大学研究生网:http://yjs.gznc.edu.cn/
贵州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一二年八月一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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