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民族大学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2)

贵州考研招生简章
2012/8/24
com.cn ,教育网址:http://yz.网址未加载)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只填报一个专业。
(2)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对于以定向或委托培养方式录取的硕士研究生,须在拟录取前签定合同。
(4)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我校,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就业的,或者工作单位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范围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为少数民族地区的定向或委托培养方式),方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5)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
(二)所有考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照相。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2012年11月(具体时间,请留意“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或“贵州民族大学研究生处网”相关通知)。
2.现场确认地点
考生到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公告指定的报考点(即网报时本人自行选择的报考点)进行确认报名。
3. 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核对,考生确认本人网报信息。
(2)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3)报考点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三)跨学科专业报考
本科毕业生可以跨专业报考,同等学力考生不得跨专业报考。
(四)同等学力人员报考
同等学力考生是指大专毕业2年或2年以上,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三、准考证发放
现场确认后,我校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具体时间,请留意“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或“贵州民族大学研究生网”相关通知)。考生打印《准考证》时须使用A4复印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均不得涂改。
四、入学考试(含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
初试日期:2013年1月(具体时间以教育部公布时间为准)。
初试科目:
1.学术型硕士研究生考试科目:
全国统考科目:思想政治理论(100分)、英语一(100分)
自命题科目:专业基础课(150分)、专业课(150分)
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考试科目:
全国统考科目:思想政治理论(100分)、英语一(100分)
全国联考科目: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或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150分)、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或法硕联考综合(法学)(150分)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考试地点一般由考生现场确认时的报考点安排。
(二)初试成绩公布
国家统一阅卷后,初试成绩将在我校研究生处招生网网上公布,考生届时可在网上查询各科成绩。学校不再发送考生成绩通知单,需要者可在查询成绩时直接打印出来,到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盖章确认。
(三)资格审查
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发现伪造证件情况的,可扣留伪造证件;发现可疑学历证书的,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指定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招生单位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参照网上报考信息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四)复试
1.我校执行国家当年划定的各学科门类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的分数线(教育部确定的2013年二区分数线)。
2.在复试前我校将对考生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将取消其复试资格。
3.复试主要对考生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