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传媒职业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高校招生简章
2023/4/1
山东传媒职业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类别
报考专业
专业成绩要求
播音主持类
省播音主持类统考专科线以上
影视戏剧表演类
校级联考或其他本科院校校考合格成绩
文学编导类
省文学编导类专业统考专科线以上
美术类
摄影摄像技术
省美术类专业统考专科线以上
影视动画
广告艺术设计
注:考生如对专业分配有疑问,由我校负责解释。
(五)对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区,各专业均不提选考科目要求,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投档总分,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对进档考生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六)在确定录取资格时,考生的各种加分、降分情况均计入总分,无单科成绩要求。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七)春季高考专业:按专业类别划定录取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在招生录取和安排专业时,相同条件下优先考虑技能考试成绩高的考生。
(八)山东省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及录取执行《山东传媒职业学院2022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以及教育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相关规定。
(九)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学校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书等。
(十)本章程规定的内容如果与生源省有关文件规定不一致,则按教育部及生源省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五章 其它
第十八条 艺术类专业投档原则、录取规则按照各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执行。
第十九条 新生入校后,学院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和体检,对复查或体检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 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资助措施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山东传媒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二十三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传媒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山东传媒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1-61326666;61326668;82940865招办传真:0531-82940865
学院网址:http://www.sdcmc.net
招生办公室邮箱:E-mail:sdcmc2008@163.com
通信地址:山东济南市经十东路8678号(章丘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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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济南市文化东路18号(文东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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