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高考参考】2022年西北大学招生章程已发布

西北大学


2022年西北大学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西北大学2022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和《西北大学章程》,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为西北大学,英文名称为Northwest University,缩写为NWU。现为首批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教育部和陕西省共建高校。学校办学类型为公办普通高等教育,部标码为10697。学校有研究生院,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及专业学位授予权,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第三条学校培养的本科生,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西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学校法定注册地址是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太白北路229号。现有长安校区(西安市长安区郭杜教育科技产业区学府大街1号)、太白校区(西安市碑林区太白北路229号)、桃园校区(西安市莲湖区高新四路155号)。互联网域名为https://www.nwu.edu.cn/。


第五条学校全日制本科招生的类型包括:统考录取、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艺术类、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班、少数民族预科班、定向、高水平运动队、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港澳台联招、澳门保送生、依据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招收香港高中毕业生和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等。


第六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七条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构、考生、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八条西北大学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招生工作进行集体审议和决策。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学校纪委书记和分管招生工作的副校长担任,成员包括学校纪检监察机构、教务处及招生部门负责人。


第九条西北大学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的常设工作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对招生工作全程实施监督。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学校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国家和教育部的政策要求,着力促进区域、城乡入学机会公平,优化我校生源结构,统筹考虑各省考生人数和生源质量、各专业就业情况、历年计划及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确定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批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年度招生计划及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最终公布的为准。


第十二条学校当年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省统考上线考生生源不平衡的问题。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西北大学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指省(区、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的原则,在各省(区、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组织下开展本校分省招生录取工作。


第十四条学校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投档成绩提档。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高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符合照顾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加分后的总成绩参与专业录取排序。我校认可各省级招生委员会确认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分值。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第十五条对于进档的考生,我校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安排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在安排专业时按实际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实际投档成绩是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投档规则生成的,且在我校接收的考生电子档案中实际呈现的投档成绩(含小数部分)。在投档成绩相同时,按所在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投档位次排序。未提供投档位次排序的,文史类(或首选科目为历史)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理工类(或首选科目为物理)、3+3模式综合改革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成绩。


第十六条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录取依照当年该省(市)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相关文件执行,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将作为专业调剂录取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十七条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投档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和我校已公布的2022年招生专业(类)的选考科目要求。


第十八条内蒙古自治区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原则”投档录取。


第十九条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将按照考生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可进行志愿征集。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公布计划中未完成的计划可进行志愿征集。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整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二十条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由我校与英国埃塞克斯大学合作举办。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只录取填报有此类项目专业志愿的考生。录取考生入学注册后同时具有西北大学和英国埃塞克斯大学学籍。本专业学制四年,采用“3+1”的培养模式,50%的专业核心课程由英方教师讲授。完成全部四年学业(前三年在国内、第四年在英国)且达到授位条件的学生,可同时获得西北大学颁发的本科毕业证书、工学学士学位证书(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及英国埃塞克斯大学颁发的理学学士学位证书(电子系统工程专业)。


第二十一条文物保护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由我校与意大利萨兰托大学联合成立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西北大学萨兰托文化遗产与艺术学院)举办,只录取填报本专业志愿的考生。录取考生入学注册后同时具有西北大学和意大利萨兰托大学学籍。本专业学制四年,三分之一以上的专业核心课程由意方教师讲授。完成全部四年学业(第三年可以赴萨兰托大学学习一年)且达到授予学位条件的学生,可同时获得西北大学颁发的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文物保护技术专业),及意大利萨兰托大学颁发的文化遗产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二条美术学(中外合作办学)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由我校与意大利萨兰托大学联合成立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西北大学萨兰托文化遗产与艺术学院)举办,只录取填报本专业志愿的考生。录取考生入学注册后同时具有西北大学和意大利萨兰托大学学籍。本专业学制四年,三分之一以上的专业核心课程由意方教师讲授。完成全部四年学业(第三年可以赴萨兰托大学学习一年)且达到授予学位条件的学生,可同时获得西北大学颁发的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美术学专业),及意大利萨兰托大学颁发的文化遗产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三条学校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运动队、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的招生简章要求执行。依照教育部文件规定: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高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第二十四条学校艺术类专业包括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美术学、美术学(中外合作办学)和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数字媒体艺术),招生录取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的招生简章要求执行。录取规则如下:


1.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报考考生需省统(联)考成绩合格,高考文化课成绩不低于该省同科类普通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及本科批次合并的省份,普通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当地省级招办划定的一本线相应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达到以上要求后,我校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美术学、美术学(中外合作办学)和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数字媒体艺术)专业(类)报考考生需专业课省统考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外语成绩不低于80分,我校结合本人志愿,按照专业课统考成绩从高到低,专业课同分时比较高考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第二十五条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南疆单列计划、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新疆班、内地西藏班、定向、少数民族预科转正招生以及港澳台招生,按照教育部、国家民委、生源所在省(区、市)和学校有关招生工作规定进行录取。


第二十六条学校普通类招生专业不限制男女生比例。考生外语语种不限,学校以英语教学为主。


第二十七条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九条学校严格按照陕西省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第三十条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以西北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一条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第三十二条本科招生咨询电话:029-88302211,传真:029-88303892,监督投诉电话:029-88308129。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sb.nwu.edu.cn/。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由西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章程如与教育部有关政策相矛盾,以教育部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四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标签:西北大学

以上内容为西北大学招生网发布的高考招生章程信息,查看西北大学更多招生章程相关发布情况,请点击>>西北大学招生章程专栏

智能快速查询:

回复【招生章程】即可一键查看

相关推荐:

🔥【招生章程】各院校高考招生章程发布专题

🍀【招生计划】各院校高考招生专业及招生人数汇总

🔍【录取分数线】各院校各专业历年录取分数线汇总

📮【录取查询·提前收藏】各院校高考录取查询(查询入口/时间/发布状态)

🏫【大学院校库】2800多所院校信息在线查询

🎯【大学专业库】1500+大学专业介绍、就业方向及前景

👉西北大学本科招生网专题

【2023高考参考】2022年西北大学招生章程已发布

下载Word文档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下载Word文档

带你看艺考
艺考信息时光机

“三位一体”第3号公告|温州商学院综合测试分数线出炉,28日开通查询!

“三位一体”第3号公告|温州商学院综合测试分数线出炉,28日开通查询!
“三位一体”第3号公告,温州商学院综合测试分数线出炉,28日开通查询!
综合评价“三位一体”第3号公告,温州商学院综合测试分数线出炉,28日开通查询!2023/4/24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入围考生名单公示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2023年 “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入围考生名单公示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入围考生名单公示
综合评价浙江水利水电学院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入围考生名单公示2023/4/24

2023年广东白云学院艺术类校考合格线公布

2023年广东白云学院艺术类校考合格线公布及合格名单公示,2023年广东白云学院艺术类校考合格线公布
2023年广东白云学院艺术类校考合格线公布及合格名单公示
艺术类专业分数线2023年广东白云学院艺术类校考合格线公布及合格名单公示2023/4/24

2023年广东白云学院艺术类校考合格名单公示

2023年广东白云学院艺术类校考合格线公布及合格名单公示,2023年广东白云学院艺术类校考合格名单公示
2023年广东白云学院艺术类校考合格线公布及合格名单公示
艺术类专业成绩查询2023年广东白云学院艺术类校考合格线公布及合格名单公示2023/4/24

关于浙江理工大学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田径、男子足球项目)初审结果的公告

关于浙江理工大学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田径、男子足球项目)初审结果的公告-浙江理工大学本科招生网
关于浙江理工大学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田径、男子足球项目)初审结果的公告
高水平运动队招生信息关于浙江理工大学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田径、男子足球项目)初审结果的公告2023/4/24

辽宁师范大学2023年保送录取优秀运动员招生简章

辽宁师范大学2023年保送录取优秀运动员招生简章
辽宁师范大学2023年保送录取优秀运动员招生简章
保送生招生信息辽宁师范大学2023年保送录取优秀运动员招生简章2023/4/24

衡阳师范学院2023年运动训练专业分项目分性别招生计划

衡阳师范学院2023年运动训练专业分项目分性别招生计划
衡阳师范学院2023年运动训练专业分项目分性别招生计划
体育类招生信息衡阳师范学院2023年运动训练专业分项目分性别招生计划2023/4/24

四川美术学院2023年华侨港澳台学生本科招生专业考试成绩查询公告

四川美术学院2023年华侨港澳台学生本科招生专业考试成绩查询及合格分数线的公告,四川美术学院2023年华侨港澳台学生本科招生专业考试成绩查询公告
四川美术学院2023年华侨港澳台学生本科招生专业考试成绩查询及合格分数线的公告
艺术类专业成绩查询四川美术学院2023年华侨港澳台学生本科招生专业考试成绩查询及合格分数线的公告2023/4/24

四川美术学院2023年华侨港澳台学生本科招生专业考试合格分数线公告

四川美术学院2023年华侨港澳台学生本科招生专业考试成绩查询及合格分数线的公告,四川美术学院2023年华侨港澳台学生本科招生专业考试合格分数线公告
四川美术学院2023年华侨港澳台学生本科招生专业考试成绩查询及合格分数线的公告
艺术类专业分数线四川美术学院2023年华侨港澳台学生本科招生专业考试成绩查询及合格分数线的公告2023/4/24

关于公布浙江理工大学2023年美术类复试合格考生名单的通知

关于公布浙江理工大学2023年美术类复试合格考生名单的通知
关于公布浙江理工大学2023年美术类复试合格考生名单的通知
艺术类专业成绩查询关于公布浙江理工大学2023年美术类复试合格考生名单的通知2023/4/24

辽宁师范大学2022年分省分专业录取情况统计表(普通类)

辽宁师范大学2022年分省分专业录取情况统计表(普通类)
辽宁师范大学2022年分省分专业录取情况统计表(普通类)
普通类录取分数线辽宁师范大学2022年分省分专业录取情况统计表(普通类)2023/4/24

辽宁师范大学2022年分省分专业录取情况统计表(艺术类)

辽宁师范大学2022年分省分专业录取情况统计表(艺术类)
辽宁师范大学2022年分省分专业录取情况统计表(艺术类)
艺术类录取分数线辽宁师范大学2022年分省分专业录取情况统计表(艺术类)2023/4/24

2022年河南科技职业大学本科批次录取分数线统计表

2022年河南科技职业大学本科批次录取分数线统计表
2022年河南科技职业大学本科批次录取分数线统计表
普通类录取分数线2022年河南科技职业大学本科批次录取分数线统计表2023/4/24

辽宁师范大学2023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

辽宁师范大学2023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
辽宁师范大学2023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
体育类招生信息辽宁师范大学2023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2023/4/24

四川美术学院2023年本科招生专业考试成绩查询

四川美术学院2023年本科招生专业考试成绩查询及合格分数线的公告,四川美术学院2023年本科招生专业考试成绩查询
四川美术学院2023年本科招生专业考试成绩查询及合格分数线的公告
艺术类专业成绩查询四川美术学院2023年本科招生专业考试成绩查询及合格分数线的公告2023/4/24

四川美术学院2023年本科招生专业考试合格分数线

四川美术学院2023年本科招生专业考试成绩查询及合格分数线的公告,四川美术学院2023年本科招生专业考试合格分数线
四川美术学院2023年本科招生专业考试成绩查询及合格分数线的公告
艺术类专业分数线四川美术学院2023年本科招生专业考试成绩查询及合格分数线的公告2023/4/24

青岛理工大学2023年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拟录取名单公示

青岛理工大学2023年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拟录取名单公示
青岛理工大学2023年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拟录取名单公示
普通类录取信息青岛理工大学2023年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拟录取名单公示2023/4/24

上海电机学院2023年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招生章程

上海电机学院2023年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招生章程
上海电机学院2023年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招生章程
普通类招生章程上海电机学院2023年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招生章程2023/4/24

星海音乐学院2023年本科招生考试专业合格名单

星海音乐学院2023年本科招生考试专业合格名单
星海音乐学院2023年本科招生考试专业合格名单
艺术类招生简章星海音乐学院2023年本科招生考试专业合格名单2023/4/24

鲁迅美术学院2023年本科招生专业考试成绩复核结果的统一回复

鲁迅美术学院2023年本科招生专业考试成绩复核结果的统一回复
鲁迅美术学院2023年本科招生专业考试成绩复核结果的统一回复
艺术类专业成绩查询鲁迅美术学院2023年本科招生专业考试成绩复核结果的统一回复2023/4/24
没有更多了?去看看其它艺考内容吧

艺考热搜

艺考数据
艺考资源站

  • 艺考分数线
  • 艺考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