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师范学院2014年艺术类招生简章(3)

江西高考招生简章
2014/5/13
上饶师范学院2014年美术学专业考试大纲
一、考试科目
素描、色彩
二、计分原则
素描(100分)+色彩(100分)
三、考试内容和评分标准
(一)素描
1.考试目的
素描是学习造型美术的基础。通过素描写生或默写测试,检测考生对所绘物体形体比例、空间结构以及明暗关系等造型等元素的理解和表现力。
2.考试内容
人物头像(写生或默写)。
3.考试时间:180分钟。
4.评分标准(满分为100分,分为5个档次)
90—100分:造型精确,构图完整,刻画充分,素描关系正确,画面有较好的空间感、体积感、质感和生动性。
80—89分:造型准确,构图完整,刻画较充分,素描关系正确,画面有空间感、体积感、质感。
70—79分:造型较准确,绘画方法正确,刻画欠充分,空间感、体积感略显不足。
60—69分:造型欠准,但作画方法基本正确,无空间感、体积感。
59分以下:造型不准,构图差,素描关系混乱、过于简单潦草。
(二)色彩
1.考试目的
色彩是美术专业基础科目之一。本科着重考查考生用水粉或水彩塑造物体的能力,以及协调搭配色彩的能力。
2.考试内容
静物(写生或默写)。
3.考试时间:180分钟。
4.评分标准(满分为100分,分为5个档次)
90—100分:色调关系协调统一,冷暖关系明确,笔触生动,能熟练运用色彩塑造物体。
80—89分:色调关系统一,冷暖关系明确,笔触生动,刻画较充分。
70—79分:色彩关系协调,关系较明确,塑造刻画稍欠。
60—69分:色彩不够协调,关系不明确,塑造能力稍差。
59分以下:作画与观察方法错误,色彩不协调,缺乏塑造能力。
录取规则
1、音乐学、表演、舞蹈学、美术学、书法学(注:除江西省计划)、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空乘)、广播电视编导、舞蹈学(体育艺术)各专业录取,考生在达到生源省划定的最低文化控制线和专业统考合格的基础上,按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校考专业成绩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高者。其中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录取,语文成绩不得低于及格分;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生原则上女生身高不低于160cm,男生身高不低于170cm。
2、书法学(注:江西省计划)专业录取,考生在校考专业合格的基础上,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高考文化成绩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
3、在生源不足或未组织我校专业考试的生源省录取时,经生源省招生主管部门同意,认可生源省专业统考成绩,按本录取规则(1)执行。
4、艺术类各专业考生录取后不允许专业调整。
5、对于江西省的艺术考生,我校认可江西省统一组织的艺术统考的专业成绩(书法学除外)。
注意事项
我校将于4月30日前在学校招生网(http://zs.sru.jx.cn)公布考试成绩,不邮寄专业合格证。如需专业考试合格者,可从网上直接打印专业合格证。
通讯联络咨询地点:上饶师范学院招生办 联系地址:江西省上饶市志敏大道4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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