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山西对口升学报名考试政策公布(2)

山西高考最新信息
2014/4/25
语文、数学、英语、德育四科试卷中的选择题部分,考生需填涂机读答题卡。山西中医学院针灸推拿专业招收视力残疾考生,由学院自行组织考试。
美术类专业测试与文化课考试同时进行,评卷工作由省招考中心统一组织。测试科目为色彩,测试时间为3小时,考生所用画具自备,作画须用水粉、水彩颜料,不得用油画颜料。色彩测试时间为6月8日上午8∶30—11∶30。
报考音乐、舞蹈、表演、酒店管理类专业的考生要进行专业测试;报考外语专业的考生要进行口语测试。山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公安类专业需进行面试及体能测试。测试(面试)工作由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委托有关院校组织实施。
考生的考场号和座位号,由省、市考试部门使用计算机随机编排,市考试部门于考试前一周公布。每个考场安排30名考生,尾数可设混合考场。
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负责人表示:考试时,任何人不准将试(答)卷带出或传出考场,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考风考纪建设,重点防范和打击有组织、有预谋的团伙舞弊以及利用现代化通讯工具作弊等违规行为。严禁监考和考生携带对讲机、手机等无线通讯工具进入考场,做好考试环境综合治理,保障考场秩序,各考点在考试期间要设立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对举报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省招考中心汇报。对在考试期间违纪舞弊的工作人员和考生以及因管理混乱、考试工作人员玩忽职守,造成考场纪律混乱、作弊现象严重的考点,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今年“对口升学”本科不再补录
“对口升学”的考生考试总成绩为录取总成绩。本科按与计划招生数1∶1的比例划线投档。专科划定最低控制线,实行分段、分专业、按志愿投档的办法进行录取,投档比例1∶1。
对获得全国、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奖项的考生,录取时实行加分鼓励的政策: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各比赛项目一、二、三等奖的选手按相应专业在录取总成绩中分别加80分、60分、40分;获得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各比赛项目一、二、三等奖的选手按相应专业在录取总成绩中分别加40分、30分、20分。获奖选手参加对口升学考试,所获奖项三年内有效,获多个奖项的,以其中最高一项计算,不作累计加分。
录取总成绩相同的,专业综合成绩高的优先投档。
美术、音乐、舞蹈、表演类专业在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线上,按考生志愿和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酒店管理、外语、公安类专业测试(面试)合格的考生,按志愿和录取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被录取的考生,未经院校同意逾期不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对录取后无故不报到的考生,将记入考生电子档案,且会影响下年度参加考试后的录取。新生入学后,各招生院校要加强对新生入学资格的审查工作,发现不合格和违纪舞弊的学生,要按有关规定及时进行处理并报省招考中心。
对口升学招生计划占用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同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待遇相同。录取后凭录取通知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北京的高职院校除外)。学习期满,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者,由学校颁发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