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西南宁中考高中招生录取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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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4/18
2014年广西南宁中考高中招生录取政策办法,具体录取政策方法如下:
(一)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办法。
普通高中实行“自主选择、择优录取”的招生办法,即考生自主选择学校,市中招办根据各校招生计划择优录取学生。
1.报名。
报名方式有三种,考生可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在规定时段内自主选择:(1)个人自助式报名。考生可在任何一台能安全稳定上网的电脑上自行操作,通过互联网进入指定报名网站实现网上报名;(2)在初中学校参与报名。考生可回到原就读初中学校,在校内通过计算机网络教室参与网上报名;(3)考生到指定的集中报名点报名。市中招办在市三中设立集中报名点,考生凭准考证到现场报名,市中招办工作人员协助考生报名。
2.查询。
报名开始前,市中招办在报名网站上提前公布市区普通高中学校招生方案、各高中学校招生计划、学校简介、考生须知等信息,并根据工作进度分阶段提供中考等级成绩、中考等级成绩组合情况统计查询等服务,便于考生和家长提前熟悉市区普通高中报名的方法。在报名规定时段内,考生可通过网络报读市区内任何一所普通高中,市中招办将实时发布各普通高中当前的报名和录取信息,考生本人可根据查询的实时信息多次调整报名志愿或退出。
3.录取。
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由市中招办具体实施。
(1)录取依据。
①学业成绩——中考总成绩等级和各科笔试成绩等级。
②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
③理化实验操作考试成绩。
(2)录取原则。
按以下优先程序依次录取:
①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为C等以下(含C等),或理化实验操作考试成绩未达标者,均不能被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