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黑龙江高考照顾录取对象申报范围及标准

黑龙江高考最新信息
2014/3/31
关于进行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各类照顾录取对象申报工作的通知
根据工作日程安排,我省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各类照顾录取对象申报工作定于3月25日开始,到4月15日截止,过时不予受理。现就申报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应届高中毕业生将申报照顾录取相关的证书、证明信(原件)及本人签名的《诚信承诺书》(承诺本人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客观、真实、准确)提交所在学校。由学校集中报县(市、区)招考办进行审查。
二、往届高中毕业生和社会考生携带相关的证书、证明信(原件)、《诚信承诺书》直接到县(市、区)招考办进行申报审查。
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3月28日
附件:
照顾录取对象申报范围及标准
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各类照顾录取政策按照相关规定执行。考生同时具备几项照顾条件的,由本人选择一项申报,考生不得重复申报。各类照顾录取政策的条件按以下范围及标准进行申报。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1.应届高中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
2.应届高中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
3.应届高中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
4.应届高中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者。
有效证件:应届考生应携带在上述运动会和比赛项目中取得相应名次证书原件、秩序册、成绩册这三种有效证件进行申报。
5.应届高中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报考当年在省招委会确定的测试项目范围内,经测试认定达到二级运动员(含)以上技术等级标准的考生。
申请此项的考生须参加当年省招考办统一测试认定。
(1)测试项目:田径、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游泳、冰上。
(2)考生需携带身份证、二级(含)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原件和参加比赛获得证书项目的秩序册、成绩册这四种有效证件进行申报。考生须按等级证书的项目内容参加测试认定,不得改项;持有两个以上等级证书的考生,选一项参加测试。因冰上项目已经申报测试完毕,本次不再受理。
(3)测试时间:安排在5月上旬,以准考证上打印的考试日期、时间、地点为准。
(4)测试的方法和评分标准已于2013年11月份在黑龙江龙招信息港网站(www.lzk.hl.cn)上公布。
报名参加二级运动员测试的考生另交报名费15元,测试费30元。
二、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有效证件:由总参谋部统一颁发并编号的《入伍批准书》原件和当地民政部门核发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书”。
三、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
有效证件:需出具师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颁发的《立功受奖证书》及与证书相符的军功章和立功受奖登记表(复印件)。
四、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需出具由省侨办、省台办出具的“身份证明信”。有效“身份证明信”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