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湖南外贸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章程(2)

湖南高考招生简章
2014/3/31
第三条 组织领导
1、单独招生工作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指导下和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
2、单独招生工作接受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和学院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第四条 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和收费标准
序号 |
招生专业 |
学制 |
学费(元) |
招生计划 |
1 |
皮具设计 |
3 |
7500 |
100 |
2 |
软件外包服务 |
3 |
8200 |
100 |
3 |
商检技术 |
3 |
3500 |
100 |
4 |
航空服务 |
3 |
8800 |
100 |
5 |
电脑艺术设计 |
3 |
7500 |
50 |
合计 |
450 |
第五条 报名条件、报名、资格确认和志愿填报
1、报名条件
已取得2014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资格的普通高中考生(含文、理科考生)和中职对口生(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等)。
2、报名方式:1、考生登录湖南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平台(考生版)(http://www.hneao.cn/ks/),填报报名信息。2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二代)和考生号直接到学院招生办公室现场报名,现场报名点设在湖南外贸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办公室。
3、考生报名须缴纳报名费80元∕生,考试期间交通费、食宿费用考生自理。
4、填报专业志愿:考生报名时须填报专业志愿。普通高中考生第一专业志愿填报一个专业,第二专业志愿可填报二个专业;对口考生只能按对口专业类别填报一个专业志愿。
5、报考时间:
报名时间为3月17日——4月19日,4月19日考生到校核对报考信息。
第六条 招生考试
1、高职单招的招生考试在教育厅和省招生办公室的指导、监督下,由学院按照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要求自行组织。高职单招考试由文化基础知识考试和综合素能测试两部分组成。
2、文化基础知识考试:考试科目为语文(100分)、数学(100分)、英语(100分),总分为300分。考试实行闭卷笔试,三科试卷同场考试,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文化基础知识考试试卷由考务工作小组选派专家组成命题小组封闭命题。试卷的印刷、运输、保密等工作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执行。
文化基础知识考试参照《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执行。在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参考《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18号令)处理。
3、综合素能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心理素质、表达能力、创新思维能力、实操(动手)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等综合素质能力,测试以面试的形式进行,总分为100分。
综合素能测试在考务工作小组的协调下,各二级学院根据其专业特点分别组织测试。测试方式为分组面试,每小组4—6名考生,当场核定测试成绩。
4、考试地点:湖南外贸职业学院新校区(芙蓉北路丁字镇翻身垸)
考场安排由考务工作小组另行通知。
5、阅卷:阅卷由考务工作小组组织,实行封闭流水阅卷。阅卷工作结束前,完成考生成绩登录,建立数据库,实行加密封存(监察监督小组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