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学院2014年对口招生简章(2)

安徽高考招生简章
2014/3/19
报名时间:2014年3月4日~3月10日(截止时间:3月10日下午5:00)
报名地点:黄山学院招生办
报名费:120元/人(按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收取)
报名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考生报名信息表一份,3)一寸彩色证件照2张。
3.资格审核
报名同时通过安徽省教育厅相关信息平台对申请人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当场领取准考证。
七、考试
1.2014年我校对口招生考试工作具体事宜继续按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04年安徽省高等学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方案(试行)的通知》(教职成〔2003〕7号)执行。文化课按每门150分计算,专业课按300分计算,总分750分。
2.考试内容依据教育部2009 年新颁布的教学大纲,可参考《2013 年安徽省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纲要》。
3.命题:公共课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组织命题,专业课由牵头院校组织命题。
4. 考试时间如下表:
时间 3月22日 3月23日
上午 语文(9:00—11:30) 英语(9:00—11:00)
下午 数学(15:00—17:00) 专业课(15:00—17:30)
5.考试地点:考场设在黄山学院南校区一教楼。
6.试卷的印制、运送、保密、保管工作
联考科目的试卷按照有关保密规定印制。试(答)卷运送、保密、保管办法按有关文件要求执行。
7.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2014年3月27日以后登录黄山学院校园网查询本人的考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考试成绩有疑问时,可在3月29日前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 申请查分,须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到我校招生办填写《查分申请表》后查分。查核考分仅限于查核答卷是否漏改、漏统。如有误,将予以更正。对于答题评分宽严等问题,不属查核更正范围。查分过程中,纪委全程参与。3月30日上午我校统一组织查分,3月30日下午2:00-4:00对有误的进行反馈,无误的将不另行通知。
八、录取
1.组织领导:新生录取工作在省教育厅领导下,由我校组织录取,确定初步录取名单,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示一周后,向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报送拟录取考生名单,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2.专业资格线:根据各类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按照计划数与专业合格生源数1:2的比例,确定专业资格线,专业课成绩达不到专业资格线的,不予录取。
3.录取原则: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考生,根据考生总分(含政策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按计划分专业录满为止(含免试面试合格考生 )。考生总分(含政策加分)相同时,按职业技能资格证书有无、等级高低相应优先;若职业技能资格证书相同,则按专业课成绩排序;专业课成绩相同时,则按公共课单科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投档,单科排序:语文、数学、英语。
4.拟录取:由我校按照录取原则,实行拟录取。我校缺额专业接受外校同专业合格考生按照我校录取原则调剂,调剂的考生专业合格线不得低于我校划定的专业合格线,我校接受调剂工作在4月1日前完成。拟录取考生名单在4月2日-4月7日在我校校园网上公示。4月10日前,我校到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4月11日起,考生可到考试院网站查询录取结果。
九、免试
1.获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以上奖项的考生、获安徽省教育厅联合主办的未纳入国赛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前3名且为一等奖的考生,报考相应专业,经我校面试通过,可直接录取。获奖类别对应专业情况见下表。
专业 技能竞赛
国赛 省赛
2012年 2013年 2012年 2013年
旅游管理 酒店服务(客房中式铺床、中餐宴会摆台)、职业英语技能(服务类专业组)、烹饪(热菜、面点、冷拼、果蔬雕刻) 烹饪(热菜、面点、冷拼与雕刻)、酒店服务(中餐宴会摆台、客房中式铺床)、职业英语技能(服务类专业组) 果蔬雕、中餐冷拼、中餐面点、中餐热菜 烹饪(果蔬雕刻、中餐冷拼、中餐面点、中餐热菜)、酒店服务(客房中式铺床、中餐宴会摆台)、导游服务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现代制造技术(数控车床装调与维修技术、数控综合加工技术、车加工技术、焊接技术、机械装配技术、数控车加工技术、数控铣加工技术) 焊接技术、模具制造技术、数控车加工技术、数控铣加工技术、 焊工、加工中心/数控车团队、普通车工、数控车工、数控机床装调与维修、数控铣工、装配钳工) 现代制造(车加工技术、焊接技术、数控车加工技术、数控铣加工技术、数控综合加工技术)
历届毕业生历年参赛获奖情况参照上表认定。
符合条件的考生,在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核后,提交《2014年黄山学院面向中职毕业生对口招生考试免试申请表》(现场填写),交验获奖证书或原始材料原件(交复印件一份)(逾期不提出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确认获得免试入学资格的考生,于2014年3月11日下午14:00-17:00在我校面试(逾期不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申请免试的考生提交的材料及填写内容必须准确真实,如弄虚作假,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面试结果在我校校园网公示一周。
未通过审核或面试的考生仍可参加3月22—23日的考试。
十、加分政策
1.未被直接录取的,获得教育部主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奖项的考生,报考相应专业:一等奖获得者,总分加20分,二、三等奖获得者,以及省教育厅举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获得者,总分加15分;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三等奖获得者,总分加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