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经贸职业学院2014年单独招生章程(3)

山东高考招生简章
2014/3/19
2. 文化基础赋分:①普通高中毕业生按其高中段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量化赋分:A级=85分;B级=75分;C级=65分;D级=55分,取部分科目折算累加计分,具体科目名称详见下表。②中职毕业生按其中职段部分课程折算计分,具体科目名称详见下表。
高中阶段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须加盖所在学校公章],中职段五个学期学习成绩单[须加盖所在学校公章]。
折算计分具体课程一览表
类别 |
折算计分课程名称 | |
普通文科 |
语文、数学、英语、历史、政治 | |
普通理科 |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 | |
财会金融类 |
语文、数学、英语 |
会计基础、财务会计或两门相近专业课 |
商品贸易类 |
市场营销、经济法或两门相近专业课 | |
旅游服务类 |
旅游学概论、礼节礼仪或两门相近专业课 | |
机电交通类 |
电工基础、模拟电子技术或两门相近专业课 | |
信息技术类 |
计算机组装与维护、计算机网络基础或两门相近专业课 |
3. 综合素质面试:现场问答,综合评价。
综合素质面试时间:2014年4月13日。
面试地点:山东经贸职业学院。
综合素质面试时请务必携带“成绩单”和有关书面材料及面试费50元;申请免试的考生,请务必携带“ 山东经贸职业学院2014年单独招生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奖免试相关说明”中规定的申报材料。
4.考生录取时,按照考生文化基础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合计总成绩,择优录取,额满为止。对口高职考生分专业类目、按志愿依据分数高低顺序录取。
七、其他
1.住宿费、退学费用严格按山东省人民政府有关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
2.奖优助学制度:凡我院2014年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国家奖学金和助学金、学院奖学金等外,根据入学后第一学期各科学业成绩,综合评价,成绩位列单独招生该专业前30%(含)的,一次性给予奖学金1000元。学院还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资助;符合条件的在校家庭困难学生可办理助学贷款。
3.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和证书种类:山东经贸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4.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经贸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5.学院发放的录取通知书事关考生终生大事,根据各省份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文件通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或扣押,如出现单位和个人截留或扣押录取通知书情况,学院将依法追究单位和个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