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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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3/19
八、新生报到和新生复查
(一)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
(二)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退回其户籍所在地。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九、时间安排
时 间 |
工作内容 |
3月7日至4 月7日 |
考生网上报名http://www.网址未加载 |
报名结束后 |
考生资格审查 |
4 月11 日前 |
网上公布可以参加考试的考生名单 |
4 月11日至4 月12日 |
考生到校确认、缴费、察看考场 |
4 月13日至4 月14日 |
笔试、面试。阅卷、统分 |
4 月14日 |
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
4 月14日至4 月18日 |
网上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 |
4月22日前 |
向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上报拟录取考生名单 |
5月 |
办理录取手续,寄发录取通知书 |
十、监督机制
(一)为保证单独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学院成立由相关职能部门、纪检部门和专职教师组成的专家组,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由招办汇总后上报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并向社会公布。
(二)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此次考试,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单独招生录取资格。
十一、违规处理
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档案。
十二、组织保证
(一)学院成立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凡属考试、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集体研究决定。
(二)学院纪检部门全程参与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保证单独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监督电话:0531-86385151
(三)选派政策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凡有直系亲属当年高考者,应予回避。
(四)加强招生考试人员的培训和政策宣传工作,实施“阳光工程”。
十三、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济南经十东路6088号 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50200
咨询电话:0531-81296901 81296902 81296903 81296904
学院网址:http://www.网址未加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