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自主招生简章(3)

贵州高考招生简章
2014/3/5
驾驶方向限招男生,要求裸眼视力5.0以上,身高168cm以上;
检修方向要求矫正视力5.0以上,男生身高168cm以上,女生身高158cm以上(女生各限招5名)。
b.同等条件下,有各种特长(体育、声乐、舞蹈等)者优先录取。
(4)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根据行业用工要求,报考该专业均要求五官端正、无残疾、无色盲色弱、听力正常,矫正视力5.0以上,男生身高1.73米以上,女生身高1.60米以上;同等条件下,有各种特长(体育、声乐、舞蹈等)者优先录取。
(5)其他铁道、轨道类专业(含加铁道方向的专业)
要求五官端正、无残疾、无色盲色弱、听力正常,矫正视力4.8以上,男生身高1.65米以上,女生身高1.56米以上;同等条件下,有各种特长(体育、声乐、舞蹈等)者优先录取。
(6)旅游类专业
要求五官端正、无残疾、听力正常,男生身高1.60米以上,女生身高1.50米以上; 铁道乘务方向需无色盲色弱,男生身高1.68米以上,女生身高1.58米以上。同等条件下,有各种特长(体育、声乐、舞蹈等)者优先录取。
(7)艺术类(室内设计技术、广告设计及制作、服装设计、环境艺术设计)
原则上要求有绘画基础,无色盲色弱。
4.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生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已被我院自主选拔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14年普通高考,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考生录取后不能转入其他学校;未被我院自主选拔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2014年普通高考。
5.录取中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六、自主选拔招生考核时间安排:
3月10日—3月22日 考生携带相关资料(考生报名号、身份证原件及1张复印件、1张1寸免冠照、学科成绩单、有职业技能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的交原件及1张复印件,社会考生(企业在职职工)带社区(或企业)证明)到学院招生就业处或各分院(系)报名登记,填写《贵阳职业技术学院自主选拔招生报名信息表》,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专业志愿可选报三个专业。
3月20日—3月22日 在学院网站上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名单和考核办法(时间、地点、科目);
3月23日—4月5日 考生本人携带相关资料(考生报名号、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3张1寸免冠照片、相关材料)到学院相应的分院(系)按照专业要求参加考核(考试、面试、测试);
4月10日 考核成绩在学院网站上公布;
4月15日 确定录取名单报省招生考试院审核备案,在学院网站及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网站公示;
4月25日—30日 邮寄录取通知书等入学材料。
七、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
严格按照贵州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批准的学费、宿费等收费项目及标准收费。在校生根据评定,优秀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助学金等。学院还可以通过奖、贷、勤、减、免、补等方式帮助贫困生学生完成学业。
八、学历证书的颁发学生学习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贵阳职业技术学院高等职业教育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同时发给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九、咨询与联系方式
学院招生咨询电话:0851-7981901、7981902、7981903
传真:0851-7981902
学院网址:http://www.gyvtc.edu.cn
学院招生网:http://www.gyvtc.edu.cn—招生就业处—招生网
邮政编码:550081
十、录取通知书发放
学院根据贵州省招生考试院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填写录取通知书,加盖本校招生录取专用章,经邮政EMS专线寄送录取考生。
十一、其他
学院严格遵守和执行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招生的政策、纪律规定,对招生工作中违反招生工作程序和纪律、徇私舞弊的单位及个人,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学院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十二、附则
1. 本章程适用于贵阳职业技术学院自主选拔招生工作。
2.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3. 本章程由贵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