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护理职业学院2014年自主招生简章

贵州高考招生简章
2014/3/5
贵阳护理职业学院2014年自主选拔招生章程
为进一步深化职业教育改革,培养服务于地方经济发展的高素质职业技术技能型人才,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和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14年高职(专科)院校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学院2014年面向省内进行自主招生,特制定贵阳护理职业学院自主招生章程。
一、学院概况
贵阳护理职业学院是国家教育部备案、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高等职业院校;是贵州省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院校代码:14083
办学层次:高等职业教育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学院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石林西路2号
学院设有护理系、药学系、检验系、卫生管理系,2014年高职招生专业17个;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5000余人;学院师资力量雄厚,全院现有教职工329名,其中高级职称63人,双师素质教师160人。学院紧贴市场,实行校企合作,校企共建专业,高度重视学生的生产实训,建有稳固的贵阳市妇幼保健院、金阳医院、贵阳市第一人民医院、第四人民医院等省内外实训基地70余个,院内建有现代化的教学实验楼、会堂、室内外运动场馆以及设施设备齐全的学生公寓、食堂;拥有教育信息网络中心、计算机室、多媒体教室、电子阅览室、生命科学馆和康复实训中心、母婴保健实训中心、药物物流实训中心、医学检验和卫生检验与检疫实训中心、急危重症实训中心等8个集教学、培训、职业技能鉴定、技能考试和技术研发相结合的实训中心和设备齐全的300余个实训室。实训室装备有高效液相色谱仪、气相色谱仪、紫外分光光度计、红外分光光度计、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全自动菌落分析仪、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全自动血细胞分析仪、鸟牌呼吸机等一大批高级精密仪器;图书馆现有藏书35万余册。
贵阳护理职业学院作为贵州省第15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站,具有护理保健类、药学类、检验类、公共卫生管理类、美容化妆形象设计类等45个高、中、初级工种的培训、鉴定资格。学院实行“双证书”制度,学生在获得学历证书同时,必须取得相关职业技能证书,以利于就业。
二、招生组织机构
在省级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学院成立自主招生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学院院长为组长,分管院长为副组长,具体工作由学院招生与就业处完成。
三、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数(总200名)
1.普通高中毕业生48名;2.中职毕业生152名
专业名称 学制 计划数 学费
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应往届
中职毕业生
护理 三年 8 26 执行2014年物价审核部门颁布的标准
助产 三年 8 25
医学影像技术 三年 8 25
药学 三年 8 25
中药 三年 8 25
医学检验技术 三年 8 26
四、招生对象
1. 面向参加当年高考报名的应、往届普通高中和中职毕业生。应、往届中职毕业生以招收我校毕业生为主,兼招其他学校医学类毕业生。
2.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均符合教育部《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3.专业填报要求: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每位考生可填报两个专业志愿,各专业文理不限。
五、录取规则
1.录取方式:以“公平、公正、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为录取原则,按照考生参加学院委托第三方组织的笔试成绩,按各专业计划数和填报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在分值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具有特长的考生和学生干部。
2.录取工作在省招生考试院的领导下,由学院组织录取。考生被学院录取后,享受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相同待遇。
3.护理类、助产类专业,录取时按特殊专业录取要求:女生身高在1.58米以上,男生身高在 1.68 米 以上,五官端正,口齿清楚,无残疾。
4.根据教育部、各省教育厅、各省招生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已被我院自主选拔招生录取的考生,原则上可不参加2014年普通高考;考生录取后不能转往其他学校;未被我院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2014年普通高考。
5.对录取考生的身体条件要求应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