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师范大学2013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2)

江苏高考招生简章
2013/7/8
8. 舞蹈编导专业录取:文化达到省控线和专业达到我校校考合格线的进档考生按专业分从高到低顺序录取。
9.美术类专业录取:文化成绩达到省控线和专业达到我校校考合格线(江苏省考生达到省统考合格线)的进档考生按文化分加专业分从高到低顺序录取。
10.广播电视编导类专业对文化成绩达到省控线和专业达到我校合格线的考生按文化分加专业分从高到低顺序录取。
11.体育教育专业对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按文化分加专业分从高到低、男女分别顺序录取。
12.英语类专业报考语种为英语,口试成绩达到良好(含)以上,且对英语单科成绩有一定要求;非英语类专业语种不限。
13.凡我校公布的合格及以上等级高水平运动员,按省有关规定录取;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考试按照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有关规定录取。
14.考生身体状况遵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所招生的专业除体育教育专业外对男女性别及男女比例不限。非外语专业考生语种不限。
15.部分学院按专业大类招生。学生入学后实行宽口径培养模式,一年半至两年后学生将根据人才市场需求、入学成绩、本人志愿和在校学习成绩进入不同的专业或方向学习。
16.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必须按录取通知书的规定,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报到而又无正当理由的,或入学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17.学制一般为4年,学业合格者颁发江苏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授予相应学科学士学位。
18.年学费为普通类专业4600元,软件工程专业6440元,动物科学专业2500元,艺术类专业6800元,中外合作办学专业16000元(国内学习期间);住宿费800-1200元/年•人不等。
19.学校设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朱敬文奖学金、中国移动奖学金、敬爱助学金、陶欣伯助学金等10余项奖(助)学金,年发放金额约2600万元。经济确实困难的学生,可凭个人信用通过学校向指定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校设有助学基金,每年筹资1000多万元,用于支付特困生勤工助学的劳务报酬,参加勤工助学的特困生每月可获得一定数额的劳务费。
20.招生咨询联系方式为:
招生电话:(0516)83403064 83536996 传 真:(0516)83403064
电子邮件:zsb@js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