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珞珈学院2013年本科招生简章

湖北高考招生简章
2013/6/6
武汉大学珞珈学院2013年招生简章
学院概况
武汉大学珞珈学院是2006年由百年名校武汉大学申办,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一所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学院位于湖北省武汉市,坐落在风景秀丽的狮子山麓、野芷湖畔。学院自创办以来,先后被评为“21世纪中国教育改革创新示范院校”、“中国十大品牌独立学院”、“全国最具办学特色示范院校”、“全国最具就业竞争力示范院校”,2012年在全国独立学院排名中位列第18位,2013年在全国独立学院本科毕业生质量排名中位列湖北省独立学院第二位。
学院共享武汉大学的优质教育资源,保证了优良的办学品质。教学组织与管理工作由武汉大学选派的骨干力量组成的团队承担;各系主任由在武汉大学长期任教、管理经验丰富的教授担任;开设的主干课程由武汉大学博士生导师及正、副教授主讲,现有专兼职教师500多人,其中教授、副教授等副高以上职称的占教师总人数的39.2%,专职教师中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占86.6%。
学院学生可以享受武汉大学国家级重点实验室等教学资源;本科生可到武汉大学本部选修课程,攻读双学位;专科学生可参加武汉大学本科自学考试学习,成绩合格,可获得武汉大学自考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学院聘请武汉大学资深教授为报考研究生的学生提供指导,本科生报考武汉大学硕士研究生,只要通过武汉大学初试分数线,优先录取;学生可参加武汉大学党团评优评先活动,参与武汉大学组织的各项文艺活动。
学院依托武汉大学优势学科,坚持“整体规划、发展内涵、凸显品牌、创新特色”的基本原则,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设置专业。设有英语系、新闻系、信息管理系、经济与管理学系、电气工程与自动化系、计算机科学系、电子信息科学系等7个系;开办了20个本科专业和5个专科专业,逐步形成了以工学、管理学为重点,兼有经济学、文学、理学、艺术学的学科体系。
学院实行学分制,学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颁发武汉大学珞珈学院本、专科毕业证书;本科学生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颁发武汉大学珞珈学院学士学位证书。学院大力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加强复合型人才培养,举办“国贸+英语”、“会计+计算机”等实验班,学生毕业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双学位证书。
学院把“立德树人”作为办学的根本任务,坚持“德育为先、育人为本”的方针。高度重视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重视校园文化建设,创办了珞珈讲坛,开展科技文化艺术节等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努力营造和谐向上的育人氛围,保持了自建校以来无重大事故的安全稳定局面。
学院人才培养卓有成效。建院以来,共有500余人次获省级及以上学科竞赛奖励。其中2012年,在第三届“蓝桥杯”全国软件专业人才设计与创业大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等9类大赛中,获省级及以上表彰204人次,其中6人获全国二等奖,5人获全国三等奖,24人获省一等奖。2012年专业英语四级考试一次性通过率达68.15%,超出全国普通高校平均通过率19%,高于省内绝大部分二本院校,专业英语八级考试通过率为34.55%,高于全国独立学院27.36%的平均水平,在省内同类院校中名列前茅。毕业生报考硕士研究生通过率位居同类高校前列,2012年毕业生报考硕士研究生通过率为32.37%,一大批学生考取武汉大学、中山大学等知名高校研究生。
学院积极加强实践教学、实习就业基地建设。毕业生可优先进入武汉当代科技集团下属旅游、制药、金融证券、教育、纺织、地产等产业公司实习就业,近几年学院毕业生就业率都在90%以上,超过全省同类院校平均水平。
学院秉承武汉大学“自强、弘毅、求是、拓新” 的校训精神,坚持“管理规范、要求严格、以德树人、质量第一”的办学理念,积极推进内涵式发展,以培养具有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能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为己任,努力将学院建设成为社会满意、政府满意、学生满意、家长满意、武汉大学为之骄傲,规模适度、结构合理、质量较高、特色鲜明的教学型本科院校。
武汉大学珞珈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武汉大学珞珈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教发函[2006]93号)成立的一所普通本科院校(独立学院),国标代码为:13188。学院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南李路83号,邮政编码:430064。
第三条 学院办学层次为本、专科,以本科教育为主。
第四条 学院招生对象为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并符合国家规定录取条件的考生。
第二章 招生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五条 在武汉大学领导下,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国家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具体领导学院招生工作,并对学院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做出决策。
第六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和各省、市、自治区关于招生的有关规定,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七条 学院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八条 学院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为120%,录取时,以考生的投档成绩为准,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第九条 对于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具有优录政策的考生,在高考文化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
第十条 学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
第十一条 学院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除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外,学院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生进校后,学院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三条 学院不设专业志愿级差。在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时,根据考生志愿和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所报考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予以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予以退档。江苏考生选修测试科目等级要求CC,先分数后等级,在同等分数的情况下按照选测科目等级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在选测科目等级仍然相同的情况下文科类、理科类按其语文、数学两门科目原始分(不含附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录取期间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学院将与上线考生电话联系,确认就读意愿,如电话无人接听或无法联系,视为自动放弃志愿,我院以退档处理不予录取。
第十四条 报考播音与主持艺术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考生,湖北省考生须参加“湖北省2013年艺术类非美术专业本科(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校际联考”;其他省份考生我院认可其参加所在省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的成绩。专业考试合格者,须同时参加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并达到其所在省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除生源所在省有另行规定外,在文化和专业成绩双过线的前提下,按(文化成绩×40%+专业成绩×60%)×2的综合成绩分省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 所有专业均不作男女比例限定。录取时,应届生与往届生、男生与女生一视同仁。
第四章 新生入学及其他
第十六条 新生入学时,按湖北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缴纳学费、住宿费等,本科学费:10000元~15000元/年人;专科学费:7500元/年人;住宿费:1200元/年人。
第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三个月内对其进行全面复查。复查确认不符合招生录取条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户籍所在地。
第十八条 本科学制四年。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满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德智体各方面达到毕业要求者,由武汉大学珞珈学院颁发本科毕业证书。本科生凡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武汉大学珞珈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十九条 专科学制三年。学生修满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德智体各方面达到毕业要求者,由武汉大学珞珈学院颁发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十条 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学院在今年的招生工作中继续推进“阳光工程”,建立和完善以“六公开”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公开制度,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代理招生。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由武汉大学珞珈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电子信息科学系
电子信息科学系系主任:赵茂泰
武汉大学电子信息学院教授。1969年毕业于北京邮电大学无线通信工程系。1987年作为访问学者国家公派至加拿大新布伦什维克大学学习。曾担任电子工程系副主任、光电工程学院副院长等职。2000年至今,担任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专家组责任专家、湖北省电子大赛组委会委员兼专家组组长、教育部中南地区高校电子信息教学研究会秘书长、华中地区高校EDA技术研究会理事长等职。多年来一直从事电子信息学科的教学与科学研究工作,近十年来主持或主要参加科学研究20余项,出版专著2部,合作编著多部,发表学术论文30余篇。多次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奖及教学成果奖,并获得湖北省高等学校优秀教学管理工作者和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优秀组织工作者称号。
专业介绍
通信工程 (本科)
培养目标:本专业以现代电子学、信息科学和计算机科学为主要手段,研究以信息传输、处理、交换以及信息网络为主体的现代通信与信息系统的基本理论、方法和实现技术。培养具备现代通信与信息系统的工作原理和信息处理的基本理论,能运用计算机等现代工具对现代通信与信息系统进行研究、设计,对信息进行综合处理和开发利用的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专业课程:电路分析、模拟电子线路、数字逻辑电路、高频电子线路、EDA技术、高级语言程序设计、微机原理与接口技术、计算机网络、单片机与嵌入式系统、信号与系统、数字信号处理、电视技术、通信原理、移动通信、光纤通信、程控交换技术、通信网基础、电磁场与电磁波、微波技术、相关专业实验及实习等。
培养方向:毕业生可在电子、信息、邮电、通信、广播电视、航空航天、计算机应用、金融、国防、高新技术产业等部门从事科研、设计、开发与管理等工作。
电子信息工程 (本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