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文理学院2013年高考招生章程(3)

重庆高考招生简章
2013/5/17
第十四条奖贷学金和贫困生资助管理办法
按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在校学生可享受:
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
国家助学金(单位:元/年):
一等4000、二等3000、三等2000。
校设优秀学生奖学金(最高额1000元/年)。
新泰奖学金2000元/年。
按国家相关助学贷款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贫困生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当年入学的新生,可在已经开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下属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五条学校地址:重庆市永川区红河大道319号;邮编:402160;
招生网址:http://zb.网址未加载;
招生咨询电话:(023)49891968,49891969,49891966(传真)。
第十六条学校从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事宜请直接向学校招生部门咨询,否则,出现任何后果学校将不承担责任。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与本章程相冲突的,以本章程为准。
相关阅读:
更多重庆文理学院高考招生计划、录取分数线、录取查询相关信息请点击重庆文理学院专题页:/gaokao/Special/chongqingwenlixueyu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