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洋大学2013年本专科招生章程(2)

上海高考招生简章
2013-5-07 17:05:15 文/史建华
⑷在同批录取控制线上,我校不降分录取。
⑸报考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考生须通过高考英语口试,口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6)各省录取具体办法以各省招办公布内容为准。
十、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1.一般专业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5000元(沪价行[2000]120号);
2.特殊热门专业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6500元(沪价行[2000]120号);
3.中澳合作办学专业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5000元;(沪教委财[2005]34号)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1200元。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沪教委财[2012]118号)。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
上海海洋大学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海洋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十二、联系电话
招生办公室:021-6190****6190060861900609
十三、投诉监督电话
021-61900294
十四、网址
http://www.shou.edu.cn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